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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定型化契約裡面有一條 如果可以舉證損失超過的話 是可以求償的 第 二十七 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 乙方: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簽證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 A.因為是包機作業 所以機票的部分應該是回不來了 就要全扣光 B.的部分就比較有爭議了 C.的部分 要看承辦的業務有沒有多留加菜金跟作業金給導遊 一般而言 包團的都會有這部分 除非真的砍價太低沒利潤 或是業務不想吐錢出來 那就沒辦法了 因為如果跟合約上的餐食一致 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 日本正常25人以上才成團 18是有點少 車資那些會比較高 有沒有可能 一開始跟旅行社簽約的人數 遠遠超過18人? 結果旅行社很高興地去包機位 但包下來後 人數一直減少 以至於不到跟航空公司簽約的% 結果被航空公司罰錢? ※ 引述《kiki1219 (=逢甲賀軍翔=)》之銘言: : A 兩人於出發前一個禮拜因故取消,契約上載明可扣30%的費用,但實際上旅行社 : 卻扣了20,000元,僅退還27,000元。 : B 一人於出發前一天因故取消,契約上載明可扣50%的費用,但實際上旅行社卻 : 扣足了47,000元。 : C 在餐食部分,若旅客都反應不甚理想,旅行社正常來說會有怎麼樣的應對措施呢?! : 註:旅行社這邊是說,因為我們原本18人為一團,報價正常太少,但因為後來有人退出, : 使得人數不足一團,所以成本提高很多,讓他們賠很多錢,所以才要加收這些費用 : 但我們的疑問是,應該都是照契約方式走,該扣的扣,不該扣的也不應該扣吧!! : 而且取消機票部分,每個人都要多收3,000元/的費用。這並不包含在應該扣的 : 30%或50%裡面,是這樣子嗎?! : 謝謝!! -- 「人的生活就像野地裡長得漂漂亮亮的一朵花; 來了一隻山羊,把它吃了,那麼,這朵花就算沒有了。」 ─安頓‧契訶夫,《伊凡諾夫》,第一幕,第三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8.176.187
shaadow:很大的可能~~~ 02/24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