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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預訂12/29-1/2要參加旅行社的東京五天行, 但因故不能去,已繳訂金與簽旅遊契約書了,尾款還沒付 今日告知旅行社,但旅行社已先開票, 客服人員告知會按照契約書的第27條收取違約金, 但還提到有可能會因為已經開票跟已經負擔部分餐費而金額能更高,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47.120
n904230:合理 12/25 01:38
pch666:機票已開票無法退票→錢拿不回來,且要額外支付違約金 12/25 01:39
pch666:已支出的費用請對方開列明細讓妳看清楚→訂金連機票違約金 12/25 01:40
pch666:都不夠付~~ 12/25 01:40
kyowinner:當然合理 12/25 08:51
foreverper:合理,契約上都寫的很清楚,而且都這麼近,票大多早開 12/25 08:53
dkaidkai:當然合理~~如果現在還沒開票~~機位被拉~~會愧對客人~~ 12/25 09:14
techih:嗯 合理 通常不會再跟你要錢啦 但訂金是決對拿不回來了 12/25 11:31
nick191:要是訂金收太低一定會被追 12/25 14:54
royceliu:契約上有寫,如果訂金不夠支付還要再補到夠的 12/25 15:59
techih:那就請他秀出航空公司收據和旅館收據,還有拒絕退票證明 12/26 22:35
Sinchi:是合理的,跟他要收據跟證明照上面給付吧 12/27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