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utureswing:客人人真好!! 05/07 18:17
補充
今天上午已經與客人達成共識,
即差額我們吸收一半,客人補一半,
但因這不符合公司消費者至上與負責的原則,
因而才有這次的Po文與回應。
造成大家的困擾與不便,
易遊網深感抱歉,
我們會負起全部的責任。
抱歉一直叨擾大家~
易遊網公關經理 陳惠君
※ 引述《sarinena (原來最蠢的是自己... I》之銘言:
: 親愛的消費者,您好:
: 很抱歉當初因為成本計算問題,
: 產品經理在標售價的時候產生了錯誤!
: 這次的事件,源自於易遊網內部的人員疏失,
: 對此我們感到非常抱歉,
: 公司也對這次的錯誤進行了檢討,
: 易遊網將自行承擔標錯費用的損失,
: 讓W大直接以您當初看到的價格購買,
: 亦即您當初購買1人九萬多的費用是成立的,
: 易遊網也將負擔1人四萬的差價。
: 因今日是周末假期,
: 我們的客服人員將在周一上午致電給您,
: 並協助處理後續的訂購事宜。
: 對於這次造成您的困擾與不便,
: 我們在此至上最高的歉意,
: 也期盼未來還有為您服務的機會。
: 謝謝!
: 易遊網公關經理 陳惠君敬上
:
: ※ 引述《WAngel (有你很棒。)》之銘言:
: : 4/21在易遊網訂了10/8 clubmed馬爾地夫行程
: : 已於4/22 晚上繳費完成 收到來自易遊網寄的e-mail確認訂購成功
: : 4/23通知已把收據正本寄出
: : 結果今天接到電話說當初刷的1人九萬多的費用是標錯價
: : 正確費用是13萬多,我們1人要再補4萬塊差價,
: : 因為他們疏忽,願意幫我們承擔一半費用,
: : 我們1人再補給他們2萬就好
: :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 : 觀光局的旅遊定型化契約只有提到
: : “因旅行社過失取消行程
: : 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 : 是否接受他們的協商比較有利?或是有可能不需要補任何費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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