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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看到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18條提到: 外國旅行業未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符合下列規定者, 得設置代表人或委託國內綜合旅行業辦理連絡、推廣、報價等事務, 但不得對外營業。 想請問一下,最後一句:不得對外營業 所謂的對外是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8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