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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個人覺得很棘手 怎麼說都不對 在比賽時 只要是賽間 選手有任何疑問的都可以跟裁判提出 ,若確經證實該球員不符合參賽資格,判定該場次該球隊為敗。 並沒收該隊之保證金。比賽結束後,恕不受理任何有關球員身分之抗議, 且不變更比賽結果。 (節錄自30th大交盃秩序冊第5頁 注意事項 第9點) 正常來說,裁判是應該要判定逢甲為敗的 可是裁判說要賽前或賽後才能檢驗 這時應該要找記錄台人員詢問的 而不是繼續比賽(因為比賽久等於認可了對手的行為阿 不是嗎?) 既然秩序冊上面這樣講,我們也就只能這樣做 但我覺得重點是在於,讓每個人知道有出槍手這件事吧!!! 交通盃是每個運輸相關科系的學校 準備很久的大事 如果因為對方作弊的行為輸了比賽 心裡一定會很幹 尤其對於可能是最後一場的學長姐來說 更是難以接受 如果 對於逢甲採取限制下屆的比賽 那對於逢甲的學弟妹一定也不公平 (一定會有人說:出槍手的是上一屆關我們屁事之類的話) 如果 摘掉他們的第二名 那頂多是讓第二名從缺 也不會有三四名向前遞補的可能 這件事可以警醒大家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已沒為 贏得了榮耀 卻輸了面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53.51
lion47572000:我只知道逢甲拿禁棒+出槍手這樣...然後第二名 04/28 00:11
※ 編輯: kiwipig 來自: 140.113.253.51 (04/28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