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rans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陳聰富 老師有在雜誌上 發表過有關這題觀念的[分辨 但那文章的問題重點 放在說表見代理跟無權代理上面 可以去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17.9
panda101:恩 我很早已前就看過了~~重點大概就是事前限制 218.166.200.93 07/03
panda101:與事後限制外觀上並沒什麼區別~~所以實務上常把 218.166.200.93 07/03
panda101:事前限制也納入107條 不過王澤鍵是認為越權= 218.166.200.93 07/03
panda101:無權代理~~ 而那邊文章的重點大概就是外觀看來 218.166.200.93 07/03
panda101:沒什麼區別(尤其對相對人來說)所以重點在於有無 218.166.200.93 07/03
panda101:製造出表現的外觀 不過在這裡與本題沒什麼關係 218.166.200.93 07/03
panda101:就是107條以有效的代理權授與為前提(62台上1099 218.166.200.93 07/03
panda101:74台上2575) 218.166.200.93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