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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題目一出來 剛寫第一二提,感覺真的的很順 但是到第三提,讓我傻眼一下 我雖在考前有看過這個內容,但是沒記的很清楚。但是很是還是有辦法寫! 直到第四提,讓我有點傷腦筋 知道怎麼判斷,也知道大約是什麼情形 但是題目有言明,要從學說和判例上來分析比較 所以,等於是要清楚學說和判例的說法 我的媽阿!!讓我下一大跳! 給我的感覺,有點冷門!! 比起以往的犯罪和犯罪三階層 更令我傻眼。而且,時間又有點不夠。雖然還是有寫出來!! 但是總覺得怪怪的!! 真是驚悚阿!! ※ 引述《juliantin0 (酷拉利)》之銘言: : 一.甲乙二人共謀行竊丙宅,由甲製定詳細計劃,而由乙前往行竊.某日,乙進入丙宅時 :   ,與丙素有嫌隙之傭人丁見之,但心生報復之意,便故意將丙之防盜專用犬帶出散步 :   ,而乙在翻箱倒櫃中,被即時回家之丙撞見,丙即報警扭送法辦,試問甲乙丁的刑責? : 二.(涉及中止犯和準中止犯之概念,但我忘了,同學補一下呀) : 三.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係學理上之從輕從優原則,而”法律有變更時”之法律,係指為 :   何?有何爭議,請述敘學理上及實務上之看法.並簡述自己之意見. :   (我只記得這樣,同學補一下嘿) : 四.預備和著手如何區別?請以學理及實務上之看法判斷下列案例是否已達著手:(一)行為 : 人想放火燒一住宅,在四周潑灑汽油後,正準備點火時,即被旁人制止(二)行為人 :   於路旁預備殺某人,其射擊時,欲因卡彈而未能擊發子彈 : 整體而言還蠻簡單的,只是第三題,若沒研讀到法例那裡的話,可能會卡卡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1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