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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liantin0 (酷拉利)》之銘言: : 例如寫刑總時 : 要不要改寫日派的見解呢 : 像相當因果關係理論..等等的 : 還是條件理論 相當因果關係 客觀歸責理論一起寫呀 : 疑惑中 : 謝謝 趁版大不在搶先回po一下....:D 其實小弟覺得先把你選的那一本書唸完,體系建立後  再來討論學說的爭議會比較好... 而我們學校的刑分老師也給我一個觀念,就是要言之有理  論述有條不紊...自然分數就不會太低,如果又切中老師  心中所想,當然分數就會再高一點 個人是覺得條件理論+客觀歸責是比較好的選擇  當然要用相當因果理論,也是可以的,只要言之有理     但不要混用,因為相當理論雖名為因果理論,但實以擴及  歸責範圍了... 就以東吳今年刑總第一題,用哪一種都可以得到甲無罪責的結論 小弟拙見,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48.56
juliantin0:謝謝! 61.223.53.226 07/13
juliantin0:意思是不是如因果關係,就只能選邊靠 61.223.53.226 07/13
ouyang:不太懂你的意思耶? 220.135.148.56 07/13
juliantin0:就是如果寫條件理論和客歸責後,就不要再寫相 61.223.53.226 07/13
juliantin0:當因果關係理論 61.223.53.226 07/13
StevenWa:你刑分的老師是劉秉鈞? 59.112.10.93 07/13
ouyang:嗯!口訣: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條件,即為結果的原因 220.135.148.56 07/13
ouyang:然後再判斷可否歸責於行為人 220.135.148.56 07/13
juliantin0:謝謝你唷! 61.223.53.226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