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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試問以下何者為不動產?  一 預計搭建兩層樓之建築物,已建至第二樓,有四面牆壁和屋頂,但門窗尚未裝設,    內部亦未裝潢。尚未出租於人。  二 於二樓屋頂上加蓋第三層樓之違建,沒有門牌號碼,但有獨立之出入口、水電、衛    浴設備,已出租於人。 貳、甲於民國80年和乙通謀虛偽出售A地和B地,並讓予登記。不久後,乙去世,丙(   乙之子)並不知甲和乙間之通謀虛偽,並將A地出租給丁。丙年僅15歲,憐無母之   子X,便將曾向戊銀行設定抵押,附有融資50萬元之B地贈與於X。唯甲於將土地   出售於乙後旋即出國,並於民國90年向丁、戊、X請求塗消其物權登記。  一 問甲向丙、丁、戊、X之主張有無理由?  二 設丙為有效佔有B地,試問其贈於給X之行為應如何方能有效? ---------- 大致是這樣吧!?關鍵字應該沒漏掉。有錯請修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35.86
chihchien:印象主是丙丁X主張善意取得 220.132.166.58 07/24
chihchien:一 問丙、丁、X之主張有無理由 220.132.166.58 07/24
chihchien:二 設丙取得B房地為有效 則將其贈與X之效力? 220.132.166.58 07/24
bbsdon:我好像看到王老師的翻版了!!哈哈哈 211.75.227.187 07/24
TNK:但已登記之不動產於善意取的之問題喔!! 218.167.73.194 07/24
TNK:更正~~是無善意取得之問題..抱歉筆誤 218.167.73.194 07/24
TNK:喔喔!!抱歉來亂的~~是無消滅時效之適用NO107.164 218.167.73.194 07/24
TNK:第一題違建創造了事實上處分權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 218.167.73.194 07/24
hsiyen:可不可登記不是不動產成立要件 61.229.169.50 07/24
hsiyen:而第一題精確點是問 可不可以為獨立之不動產 61.229.169.50 07/24
Liujesus:嗯嗯 220.140.91.27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