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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報 記者郭淑靜、林立/台北報導】 下個月就是「玻璃娃娃」顏旭男逝世五周年,5年前就讀台北市景文高中時,因一名陳姓 同學抱他到地下一樓上體育課,卻不慎摔倒,顏旭男顱內出血最後送醫不治。 顏家對學校、陳姓同學等人提出告訴,原本一審判決敗訴,但不斷上訴的結果,台灣高 等法院於24日改判顏家勝訴,景文高中和陳同學將付出333萬元的賠償費。 在民國89年9月初時,罹患先天性全骨不全症且在就讀景文高中2年級的顏旭男,因當天 下雨體育課上課地點改到地下室,而陳姓同學徵求顏旭男同意後熱心抱他前往上課地點 ,沒想到樓梯濕滑,陳姓同學不慎摔跤,「玻璃娃娃」顏旭男因此而重傷不治,留下長 達五年的官司纏訟。 事發後家屬控告校方、體育課老師以及陳姓同學過失致死,但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判決 顏家敗訴,認為陳姓同學出於熱心,而校方也在第一時間通知家屬,並無故意或過失之 虞,而白姓體育老師則無罪定讞。 但顏旭男父母不服判決,決定上訴高等法院,終於傳出好消息,高等法院廢棄一審判決 ,法官認定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景文高中疏於設置保護殘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 法律,而陳姓同學未量力而為,兩者皆應負起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合計顏家可以獲 得333萬元的賠償金。 顏媽媽得知結果後感到相當欣慰,表示下個月就是顏旭男逝世五周年,五年來家人煎熬 、奔波,這遲來的正義總算對顏旭男有個交代,現在只希望未來的日子,一家人能相互 扶持,回歸正常的生活。 ============================================================================ 【TVBS新聞 】 5年前玻璃娃娃顏旭男摔死案,民事大逆轉!一審原判無罪,二審改判有過失,景文高中 和同學須賠償300多萬元,景文高中強調,已經加強無障礙措施,判決結果顯示好人難為 ,不排除再提上訴。 記者金汝鑫:「玻璃娃娃顏旭男5年前被同學抱下樓梯,不慎摔死,5年後學校已經增設 許多無障礙設施,只是民事判決二審逆轉,改判校方和同學共同判賠300多萬。」 同樣的上課鐘響,景文高中玻璃娃娃顏旭男摔死案,民事改判學校有過失責任。玻璃娃 娃哥哥顏凡偉:「難道所有責任都是我們家屬,不應該把顏旭男帶到景文高中讀書才對 嗎?」 這就是當年出事的樓梯現場,玻璃娃娃顏旭男,民國89年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一次上 體育課,陳姓同學背他下樓,結果下雨路滑摔倒,顏旭男送醫不治,家屬求償700萬, 刑事無罪,民事一審原本也無罪,二審高院改判有過失,要賠一大筆錢,校方難以接受。 景文高中人員:「法官認為人要量力而為,你說怎麼量力而為,公道自在人心,學校也 是站在教育的立場。」 校方不排除再提上訴,至於當初背人下樓梯的陳同學,家裡面開服飾店,異於往常沒有 開門,也不願意對此判決發表意見,倒是住家因為長期違建將會被拆,成為鄰居住家關 注的焦點,想要低調也很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66.58 ※ 編輯: chihchien 來自: 220.132.166.58 (08/25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