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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sident (人生交叉點)》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我有個法律問題 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 我在補習班 報了2年的課程 第1年已經結束 第2年還沒開始 : 我同學想說 第2年不補 想去退錢 結果被拒絕 : 其實 我也不想繼續補了 : 但是 我本身因為某些因素 錢還沒繳清 : 我的問題是 如果 我決定不補 不繳第2年的錢 : 這樣有違法麼 他們會告我麼 : 現在的我真的很徬徨 希望 各位法律專家幫個忙 : 我不想 我或者其他人 因為 不懂法律 而被補習班壓榨 : 謝謝大家 : ps 希望 大家 給我的建議 是有 明文 法律條文的 : 這樣 我這個 不懂法律的人 才有辦法 跟補習班談判 : 謝謝大家了 在這邊幫忙整理跟補充 事件雙方: 1.原PO跟原PO的同學 2.補習班 繳費情形: 原PO:採分期付款已繳清一半費用(也就是第一年的費用) 原PO同學:一開始就全部繳清 補充說明: 該補習推出的課程為2年課程 但是開班是一年一個班(內容相同類似重考性質) 也就是分為第一年跟第二年 但是收費是一起收費的 原PO的疑問是 1. 現在不想補 不去繳剩下的錢是否會被補習班告? 2. 他的同學是不是這樣就拿不到錢了? 額外補充: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補習班確定在台北) http://0rz.net/6f0FX 其中第27條及第32條比較有幫助 如果可以的話 請幫個忙分析一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7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