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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17歲的甲生 考上大學父親讓她自行租屋 甲請學校同學乙 代為租屋 乙的鄰居丙19歲 結婚半年就離婚 有屋出租 願代甲租其屋 1.甲到校後發現所租房屋靠近夜市不適合唸書 可以以當事人均未屬成年人而否認 租賃契約嗎? 2.同上題 若丙仍單身未婚時 甲丙間契約效力為何? 3.若乙代甲向丙承租不適宜房屋 能基於受第三人A之詐騙 甲能否認租賃契約效力嗎? 二.乙將甲所寄放的古董擅自賣給第三人A 1.乙A間契約效力如何 相對人A可如何行使權利? 2.乙基於買賣契約已將古董交付A 則甲可否以所有權人之地位請求返涵還? 3.乙A之買賣契約乃受甲之委託時 甲可否以乙未成年之理由否認契約之效力? 以上問題請大家幫忙解答 快要考試的了 急需要答案 不好意思 麻煩了~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92.137
misiagod:我是覺得你應該自己去找答案~ 11/10 07:55
misiagod:不是直接就拿來這邊問~這樣對你學習法律沒什麼幫助喔~ 11/10 07:55
misiagod:補充一下~我所謂自己找答案,不是來這裡聽別人的答案= = 11/10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