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rans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甲出資購買遊覽車一輛,靠行登記在乙交通運輸公司名下,惟事實上由甲利用該車自行經營遊覽業務,盈虧自負,與乙公司無涉。某日,甲招攬旅遊團出遊,僱請丙為司機,駕駛遊覽車帶團至風景區,因車行超速,擦撞行駛路旁機車騎士丁女,丁女被撞彈出,摔倒數十公尺外,全身多處嚴重骨折。丁女為職業模特兒,原與戊廠商簽有食品廣告代言合約,亦因傷重無從拍攝廣告影片,致不能獲得報酬三十萬元。問: (一)、丁女就其所受傷害支出之醫療及復健費用,以乙公司及駕駛丙為被告,請求損害賠償,有無理由? (二)、丁女就其不能自戊獲得之代言報酬三十萬元所受損害,請求丙賠償,有無理由? 想請各位可以幫我解個題,因為我知道是有關於哪幾條法條,卻不知該如何說明 第一題是有關於僱用人的責任 第二提是提到有關於侵權行為和有關於動力車輛駕駛人責任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25.30
chihchien:這個是去年的律師司法官的題目嗎? 好眼熟 01/09 00:11
falafala:是阿~題目有一些更動 不過是照司法官考試題目作修改的 01/09 00:20
titayour:這位同學想必是孫爺爺教的吧... 01/09 00:31
chihchien:這一題似乎是老五哥出的... 01/09 00:49
CHRISCH:去年上債總有聽中午哥講過一模一樣的...不過忘光光了... 01/09 02:32
juliantin0:作業應該自己做做吧 可以把你的答案po出來再討論哩@@괠 01/09 21:13
falafala:我有自己寫過了 不過真的可以把我很弱的答案PO出來嗎? 01/10 22:29
falafala:我好擔心會被笑... 01/10 22:30
chihchien:古來聖賢都從很弱開始的 誰笑你我幫你浸他水桶~ (茶) 01/11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