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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hchien (網球人生的終結)》之銘言: : 版友來信詢問 在下資質駑鈍 不知道要從何下手 : 希望有熱情的版友可以大概解釋一下 :p : --------------------------------------------------------------------------- : 就是竊盜罪裡面一個問題 : 乙東西被偷走之後 偶然的情況下在甲桌上發現 然後乙就偷走了(是的乙偷走了) : 這樣有沒有構成竊盜罪? : a 是從竊盜罪保護的法益下手嗎 : 保護持有說 保護所有權與持有說 保護財產監督說 : b 還是從禁止自立救濟這邊來講 因為判例是說這樣的 : c 然後320的客體是"他人"動產 : 從哪個地方解會比較好的啊 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1.構成要件部分: 客觀該當,但主觀欠缺「不法所有之意圖」,故成立過失 2.違法性部分: 若甲即是該物之竊取人,則 依民960:占有人,對於侵奪或妨害其占有之行為,得以己力防禦之。 如係動產,占有人得就地或追蹤向加害人取回之。 按刑21,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阻卻違法,不成立過失竊盜罪 若把題目改成: 乙之a物被偷走,某日在甲處看見b物,誤以為是自己之a物,因而取走 乙是否成立竊盜罪? 1.構成要件部分: 客觀該當,但主觀欠缺「不法所有之意圖」,故成立過失 2.現行法未處罰過失竊盜,按刑1之罪刑法定主義,不成立犯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8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