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rans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甲有駕駛執照, 向乙借車, 乙雖答應 但因要上班 故要甲順道載乙去上班後,再把車開走 不料 隔天甲載乙時 因闖紅燈 撞傷行人丙逃逸 乙因趕著要上班 故也未送丙去醫院 致行人丙死亡 乙在殺人或過失致死之刑事責任如何?? .............................................................................. 請問乙是不是無罪啊? 因為甲是應注意 能注意 而不注意的過失犯 故甲應該是該當過失致死罪 甲乙二人並沒有事前 事中的犯意聯絡 再者 過失犯印象中也沒有共犯的問題吧 故乙非共犯? 這樣乙好像也沒有義務一定要救丙啊 乙豈不是無罪了嗎? 可是題目又問乙在殺人或過失致死的刑責如何 讓我很困惑 請問以上的想法是正確的嗎? 還是錯的離譜呢? 拜託各位高手指正一下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