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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e77 (一一七七)》之銘言: : ※ 引述《Avanlin (希望插大順利上榜!)》之銘言: : : 題目是: : : 試舉出一個「行為人雖以其行為實現構成要件結果,但仍屬未遂 : : 構成要件該當行為人」之例;並說明何以如此。 : :   : :  小弟不才..連題意都不是很清楚~ : :   : :  煩請各位版友指點迷津! : 聽起來就是主觀要件具備了,客觀要件雖然結果發生但卻因種種原因不能歸咎於你。 從這裡看來似乎是客觀歸責 : 也就是說主觀不法具備,客觀雖有結果發生卻因為有各種客觀不法構成要件欠缺, 從這裡看來是沒有結果 : 或客觀上有法定阻卻違法事由、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等等而使客觀不法不具備 : ,則因此縱然結果已發生仍只能論以未遂犯。 阻卻違法的話 連未遂都不成立 因為根本合法(這其實也是問題所在) : 例如偶然防衛的例子,在某些架構下,主觀有犯意有著手,客觀雖造成結果發生 : 但是卻因為偶然防衛阻卻客觀不法,所以僅能論以未遂。 這裡講的不錯 賓果(似乎有看黃師的書) : 又或者條件因果的例子,當兩人偶然同時對準同一人開槍or下毒,主觀要件有犯意 : 有著手具備主觀要件,但客觀卻因為縱無此因亦有此果而阻卻因果關係,所以 : 僅具備主觀不法而欠缺客觀不法,仍是論以未遂犯。 這裡是因果關係 你講因果關係和客觀歸責的部分都是有問題的 因為如果不具備因果關係或客觀歸責 那所謂的結果根本不能算行為人"行為造成的結果" 也就是行為沒有結果 跟題意不符 本題考的確實是偶然避難或偶然防衛 你有抓到重點 學說討論可以參考林鈺雄老師的刑總 一點淺見 -- 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 吹 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