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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所得稅法的 可以請會的人來講解這一個提目嗎 謝謝<(__ __)> ---------------------------------------------- 張三 薪資所得40萬 郵局存款利息10萬 中國信托存款利息20萬 樂透中獎30萬 張妻 在大型律師事務所擔任受僱律師收入120萬 華南銀行存款利息15萬 投稿稅務旬刊16萬 捐贈教會60萬 張子(一) 年25.就讀台灣大學 參加徵文比賽獲1萬元獎金 泡沫紅茶店工讀3萬元 在外租屋月租4千元 張子(二) 年16.在美就讀高中 在美國UNO餐廳工讀8萬元 參加全美英文朗讀比賽獲獎10萬元 分別以下列三種報稅方式呈現: (1)夫妻合併申報 (2)以 夫 為納稅義務人 妻 分開 (3)以 妻 為納稅義務人 夫 分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8.108
legist:先貼自己擬答再問吧XD 而且沒聽說哪校轉學考要考稅法的XDDD 06/25 06:08
hsiyen:很明顯是作業 科科 06/26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