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lzzz:個人淺見,僅供參考,如有錯誤請包含 11/05 02:19
→ lolzzz:甲先過失撞到乙是屬於一個行為 11/05 02:19
→ lolzzz:之後決定逃逸又是另一個行為 11/05 02:20
→ lolzzz:也就是Hit and Run 11/05 02:21
→ lolzzz:過失撞到乙的行為,因為就觸犯了數罪名(185-3,284) 11/05 02:21
→ lolzzz:因此依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來處理 11/05 02:22
→ lolzzz:另一個行為亦同,先競合RUN所觸犯的罪名 11/05 02:25
→ lolzzz:最後第一行為與第二行為所競合的罪名 11/05 02:26
→ lolzzz:在依數行為觸犯數罪名來處理,也就是數罪併罰 11/05 02:27
推 lolzzz:我也忘了該怎麼解釋,就是很自然的,二行為所該當的罪 11/05 02:35
→ lolzzz:應該先行競合,最後再依實質競合來處理 11/05 02:39
推 fightlonely:嗯嗯 也就是說 只是要數行為 各行為應先用法條或想像 11/05 08:38
→ fightlonely:競合後 各行為再依實質競合來做競合 應該是這樣吧? 11/05 08:40
→ fightlonely:謝謝你的解答喔 11/05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