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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91 一、 甲駕車,行駛中,不注意撞及路人乙,傷勢頗重,呈昏迷狀態, 乙最後不治死亡。 試問在廈列各情節中,甲行為之分別刑責為何? (一) 甲不顧乙之傷勢,逕自驅車逃逸,乙因而死亡 Q:此提甲之前行為係『過失重傷罪』沒錯,但後行無應該論為 『故意致死之不作為犯』or『刑法185之4肇事逃逸罪』? (二)甲本欲載乙往醫院救助,途中突然改變主意, 駛往山區棄置乙於山腰處,乙因而死亡。 Q: 前行為一樣係『過失重傷罪』,惟後行為係『故意殺人既遂』 or『刑法185之4肇事逃逸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0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