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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各位前輩 我平常寫有關刑法的題目時 都是按照 構成要件該當性 違法性 罪責 這三格順序來寫 是不是一定要按照這個順序來寫啊 ?????? 還有就是 刑法中一些主客觀構成要件 及一些理論 一定要死背下來嗎 我想用自己的話來寫 可是又怕寫的不精準 = =|||| 想請教各位前輩如何準備刑法... PS: 唸了一年法律 感覺似乎每樣東西都要用背的......而且看到補習班的擬答 就覺得........太恐怖了吧 居然一題塞了那摩多理論 真的有人記憶力那麼好喔 ~@@~ 換我自己寫題目時候 有背的才會寫 而有些看了一兩遍的東西 在考場上卻寫的很糟糕 而且寫不多 有掰不出東西的感覺 ...... 感覺很茫然 希望前輩給我一些意見 我對法律蠻有趣 .........但是考試時候卻沒有振筆疾書的快感 而是躊躇難以下筆的窘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44.133
weijohng:代表你書念的不夠熟 11/25 23:45
LuciferXI:考試卷上寫不出掰不出 跟 沒唸 沒有多大差別 您說是嗎~ 11/26 03:39
LuciferXI:真正用心去理解 思考 分析 內化 就 背 得 起 來.... 11/26 03:40
legist:唸通了就背的起來了 再加把勁多唸一點吧~ 有心一定做的到 11/28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