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G5566:戰不完ㄟ 有必要那麼無聊 一值在這邊玩文字遊戲嗎?? 08/11 23:29
→ BLG5566:什麼事情都要理由 路上看你不順眼打你 也可以當理由阿 08/11 23:30
→ BLG5566:這樣吵要吵到何時??停止這一切好嗎?政大高材生 08/11 23:30
→ JHROC:那我是不是可以說,什麼都可以戰阿,要戰不用理由阿。我沒要 08/11 23:31
→ BLG5566:唸個法律什麼事情都鑽牛角尖 搞不懂最後唸那麼多書是幹什 08/11 23:31
→ BLG5566:麼的?拜託!! 08/11 23:32
→ JHROC:法律對就對,錯就是錯。更何況現在大家討論的根本就與法律無 08/11 23:32
→ JHROC:關。 08/11 23:33
→ s81250:看到56就想噓耶不知道為啥 08/11 23:36
→ JHROC:是輕鬆的話題嘛XD 08/11 23:37
→ johnny0399:雖然看戰文很有趣,但我還是建議版主把這系列文章砍了 08/12 00:02
→ weijohng:法律哪有對就對 錯就是錯...法律沒有標準答案好嗎 08/12 00:19
→ weijohng:只要能經過嚴謹的論證 答案很常不一樣阿 08/12 00:20
→ JHROC:你說到重點了「經過論證」,那不就是需要提供理由的嗎? 08/12 09:36
→ JHROC:難道可以在法律問題上說,「甲、乙說均無理由」,但是卻不說 08/12 09:37
→ JHROC:明為什麼的嗎? 08/12 09:37
→ JHROC:順便給56,路上看不順眼開扁是不需要理由的,因為任何理由 08/12 09:38
→ JHROC:因為任何理由也都不算是理由;警察把你抓起來,是需要理由的 08/12 09:38
→ s81250:56我尊重你在路上隨便開扁,不需要理由!因為那是你的自由 08/12 11:14
→ s81250:但是我直接把你扭送警局或警察抓你!是有理由的 08/12 11:14
→ s81250:因為你攻擊他人的生命 身體法益! 08/12 11:14
→ JHROC: 侵害 08/12 11:17
→ s81250:就要乖乖接受法律的制裁! 這是兩回事!還有請不要用注音文 08/12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