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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些地方想不通 不知是否為正確 歡迎各位指點^^ 題目: 兩位登山客A.B和登山響導甲約定,請甲次日帶領他們攀登極危險的高山隘口, 隔天,甲因前晚喝酒過量而酒醉不起,睡過頭並未依約前往會面地點. A.B見甲不到,遂自己攀登隘口,途中因缺乏經驗,A不慎滑落山崖, B為A的生意夥伴,雖然當時可以對A伸出援手,但因對A積怨已久,遂不顧A死活, 獨自下山,A最後因體力不支而墜崖身亡, 試問甲&B之刑責? 這題爭點在於不作為犯 先討論甲: 甲跟登山客A.B約定好,隔日帶領其攀登危險的高山 甲因為前晚喝酒過量,而酒醉不起,失其約定 甲因為還沒有執行業務 純粹只是口頭的約定 不算是業務過失 甲爽約 個人想法是...甲無罪 A.B部分: 攀登危險的高山隘口 自己無攀登經暗 明知攀登危險的高山可能會有意外發生 仍前去攀登 B為A的生意夥伴 見到A墬下山崖 不伸出援手乃為不作為 不作為犯有分純正不作為 跟不純正不作為 個人是認為B是"不"純正不作為犯 B沒有救助A的義務 最後會構成過失致死嗎? 或者是殺人未遂?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9.118
somebodyelse:論一下他有沒有保證人地位吧 06/16 22:31
everstar:@@" 我少打個"不"字..........是不純正不作為 06/16 23:39
※ 編輯: everstar 來自: 61.230.126.196 (06/16 23:39)
cc211:妳這樣考試會被扣慘= = 06/16 23:41
everstar:我去年是寫不純正不作為...><" 謝謝你的提醒 06/16 23:48
k9350647:AB是危險共同體故有保證人地位,B有救助A之義務 06/16 23:57
k9350647:B應是殺人罪該當 06/16 23:57
VivaAoi:孩子別急,要件記好一個一個慢慢審 06/17 07:00
VivaAoi:甲該不該當過失致死? 要件是什麼? 如果過失致死都不成立 06/17 07:01
VivaAoi:那就不用擔心有沒有業務過失的問題 06/17 07:01
VivaAoi:B的部分 不純正不作為犯的要件 有一個保證人地位 06/17 07:02
VivaAoi:你忘了審查這個部分了啾咪 06/17 07:02
everstar:原來是這樣^^ 我有遺漏之處,謝謝指導^^ 06/17 12:21
everstar:請問關於甲 也需要探討原因自由行為嗎? 06/17 12:24
s81250:甲沒有保證人地位雖然有契約關係但仍須就危險錢行為限縮 06/17 12:50
9 ※ 編輯: everstar 來自: 61.230.121.167 (06/17 16:31)
JHROC:可能還可以討論一下不作為犯的著手時點。 06/17 22:34
JHROC:當然這前提是認為本題情形該當各不作為犯的要件,以及具備不 06/17 22:36
JHROC:作為故意。但是這邊也許會有事後故意的情形。 06/17 22:36
JHROC:此外,AB二人本無登此種險要山路之經驗,「本可伸出援手」的 06/17 22:37
JHROC:意義在這裡代表了什麼?是伸出援手之後必定會拯救成功? 06/17 22:38
JHROC:換言之,要進一步去討論其間的因果關係。 06/17 22:39
JHROC:又,AB兩人依照題示,應該皆已經位於險要之山路中,是否可以 06/17 22:43
JHROC:期待B停下去救助A呢? 06/17 22:43
以上謝謝各位指教^^ 我瞭囉^^ ※ 編輯: everstar 來自: 61.230.120.141 (06/18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