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up6gjp4ru8:起床後看一下應該要寫單獨有效不需經法代承認比較順 05/19 12:33
→ apple9139:民78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代之允許,所為單獨行為無效 05/19 12:51
→ apple9139:所以不能走單獨行為有效這條 05/19 12:53
→ xup6gjp4ru8:可是他的二萬元依民法第84條零用金條款是可以自己處分 05/19 13:03
→ xup6gjp4ru8:法代也允許他處分 05/19 13:04
→ xup6gjp4ru8:然後依77條等等我內文都有寫…不要只看結論 05/19 13:05
→ xup6gjp4ru8:如果要主張78條那77條就要採否定說,沒有一定的答案 05/19 13:07
推 apple9139:SORRY~我還是乖乖的去練題目吧XD 加油!! 05/19 13:48
→ xup6gjp4ru8:對不起我好像打太快了口氣不太好… 05/19 13:49
→ xup6gjp4ru8:如果你要用78條那你就要強調B是不允許A買腳踏車 05/19 13:51
→ xup6gjp4ru8:可是題目最後B純粹是不爽C所我採否定說… 05/19 13:52
→ apple9139:小事 沒關係啦~考試快到了一起加油吧~ 05/19 13:53
→ xup6gjp4ru8:加油:) 05/19 14:01
→ aaaaa456852:裡面沒有任何單獨行為啊 78條應為無法適用 05/19 15:12
→ aaaaa456852:管見以為應適用者為79條於負擔行為(AC買賣)之效力問題 05/19 15:13
→ aaaaa456852:又若要適用79條法代拒絕承認的問題 應在A為債權行為 05/19 15:21
→ aaaaa456852:時採否定見解 無77條但書之適用 故債權契約效力未定 05/19 15:22
→ aaaaa456852:物權契約因84條為概括授權其處分有效 05/19 15:22
→ aaaaa456852:債權契約因B要求返還價金故足認拒絕承認A買賣契約所為 05/19 15:24
→ aaaaa456852:之意思表示 復按民法116條及117條 BC為對話之意思表示 05/19 15:26
→ aaaaa456852:B亦對C為拒絕承認之意思表示 該債權契約不生效力 05/19 15:26
→ aaaaa456852:C因取得價金之法律上原因其後已不存在 A得依179請求返 05/19 15:28
→ aaaaa456852:還 B非得為179主張者 亦為無理由 05/19 15:30
→ xup6gjp4ru8:這位大大辛苦你了可否請你另回一篇文這樣比較容易賞析 05/19 15:45
→ xup6gjp4ru8:用在推文有點斷斷續續的 05/19 15:45
→ xup6gjp4ru8:爭點我有點看不太懂如果視為B不允許何不引用79反面解 05/19 15:50
→ xup6gjp4ru8:釋使AC之契約自始即無效呢? 05/19 15:50
→ xup6gjp4ru8:依題示B並無反對AC之契約僅因B不喜歡C所以請求C退回 05/19 15:54
→ xup6gjp4ru8:但A與C之契約已成立了B並無權拒絕承認該契約之成立 05/19 15:55
→ aaaaa456852:我沒有說視B為不允許 是視B為與C講電話時拒絕承認 05/19 16:39
→ aaaaa456852:事前的同意叫允許 事後的同意叫承認 05/19 16:39
→ aaaaa456852:另外題目裡面自始未出現B同意A為意思表示 僅有二萬元 05/19 16:40
→ aaaaa456852:的概括授權得按民法84條適用 剩下都是民法77條本文與 05/19 16:41
→ aaaaa456852:但書適用的問題 05/19 16:41
推 hsiehmin46:這是什麼考試的題目啊 可以給一下題目來源嗎XD 05/19 16:46
推 Werbistdu:為什麼要用82條??82條應該是相對人的撤回權吧?? 05/19 16:53
推 Werbistdu:機車老爸應該是跟死小孩同一邊的才是 05/19 16:56
→ Werbistdu:回樓上 這是劉昭辰老師出的民法總則實例演練裡面的題目 05/19 17:30
→ Werbistdu:這本我也有買 可是我覺得... 05/19 17:30
→ xup6gjp4ru8:A大後來的爭點我非常同意,看到w大的提醒我是把睡覺前 05/19 18:51
→ xup6gjp4ru8:唸的虛偽意思表示混在一起了。本題的爭點應該是A可否 05/19 18:53
→ xup6gjp4ru8:處分該價金及a是否可依77但條為意思表示,AC契約是否 05/19 18:55
→ xup6gjp4ru8:需依78條經B承認始生效來檢驗 05/19 18:57
→ xup6gjp4ru8:79抱歉 05/19 18:57
→ xup6gjp4ru8:如果是需要b之承認才生效那B有請求權。如果沒有的話就 05/19 18:59
→ xup6gjp4ru8:不可請求。B已允許A自由處分該價金且個人覺得腳踏車是 05/19 18:59
→ xup6gjp4ru8:生活必需所以AC之契約有效,B不可依79條適用因B以允許 05/19 19:01
→ xup6gjp4ru8:他處分。如果不行的話那爭點就是腳踏車並不是生活必需 05/19 19:02
→ xup6gjp4ru8:AC之契約需經B承認才生效B要求返還表示B不承認該契約 05/19 19:03
→ xup6gjp4ru8:手機沒辦法編輯…請各位見諒,歡迎繼續指正,小弟受教 05/19 19:04
→ aaaaa456852:然後你忘了題目是問B請求返還有無理由 05/19 19:05
→ xup6gjp4ru8:理由不就是B依據何條嗎我沒有電腦所以我只有簡單打一 05/19 19:06
→ xup6gjp4ru8:下提爭點 05/19 19:07
→ xup6gjp4ru8:還是有其他種方法可以寫理由呢? 05/19 19:07
→ aaaaa456852:我只是提一下爭點論述完之後別忘了題目要的答案 05/19 19:15
→ xup6gjp4ru8:文內第三點不就是了嗎XD第一次跟人討論如果有感到不舒 05/19 19:21
→ xup6gjp4ru8:服的地方還請多多包含謝謝大家 05/19 19:21
推 Werbistdu:我也是覺得否定說較妥 AC契約成立 B不得請求返還價金 05/19 19:32
→ Werbistdu:不過這題目的作者本人擬答係採肯定說 05/19 19:33
→ Werbistdu:理由是一萬八的腳踏車太過奢侈 05/19 19:34
→ xup6gjp4ru8:這就是法律深奧的地方沒有一定的答案只有如何解釋的有 05/19 19:40
→ xup6gjp4ru8:理且使人信服 05/19 19:41
推 betterworld:看到八十二條就掰摟 觀念有點亂(可看法律思維)老王 06/14 03:27
推 betterworld:法律概念還沒建構好喔 06/14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