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ssyq.com/writer.aspx
一、 活動說明:
* 活動目的:發掘網路圖文新秀,成為Missy Q網站特約作家
* 主辦單位:瑞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9057614)
二、 比賽主題:
* 以生活中細節發想的短篇圖文故事
* 風格幽默有趣,或Kuso另類,或溫馨感性
* 令人捧腹大笑,會心微笑的輕鬆小品
三、 比賽辦法:
1. 參賽資格:不限,只要對圖文創作有興趣者,皆歡迎來稿參加!
2. 參賽作品數量最多兩個主題具故事性(可多篇幅創作)為限,超過兩個主題均以兩件
計算。
3. 參賽日期:即日起自2009年1月16日底截止
4. 作品規格: JPG、PNG、GIF、BMP檔均可 (單張圖檔尺寸以1024×768像素72dpi解析
度為限,作品上傳檔案請勿超過5Mb)
四、 評審辦法:
1. 評審規則:評審委員將詳閱參賽者所繳交之作品並評分,依得分數高低排序取前三
名及佳作17名。
2. 評審標準:創意40% 故事性30% 風格30%。
五、 獎勵辦法:
1. 得獎作品通知:2009年2月4日以E-mail專函通知
2. 得獎名單公佈:2009年2月4日公布於Missy Q網站
3. 頒獎地點日期:於Missy Q上線宣傳活動舉辦(詳情於確認後公布)
4. 得獎項目:
* 第一名:二萬元 獎牌一座 獎狀一張
* 第二名:一萬元 獎牌一座 獎狀一張
* 第三名:五千元 獎牌一座 獎狀一張
* 佳作 (共17名):三千元 獎狀一張
六、 得獎福利:
1. 得獎者可免費成為MISSY Q網站VIP會員一年,使用網站各項強大功能
2. 可成為MISSY Q網站部落格特約作家,享有特約作家稿費及獎金機制
七、 參賽注意事項與聲明:
1.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競賽,亦
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者。
2. 參賽作品與文件需於2009年1月16日前上傳主辦單位指定處。
3. 若繳交參賽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4. 比賽作品所有權歸屬原創者,主辦單位對獲選得獎的作品將擁有公開及使用權。主
辦單位可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網路出版等用途
。除此之外,不得另作他用。
5. 本次參選作品將會於Missy Q網站以頭條文章發表。
6. 本次比賽以公開公平為原則,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與評審結果,不得有
其它異議。
7.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
為得獎作品,得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並公告之。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
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有其他異議。
8. 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
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9. 本次比賽獎金將依中華民國財政部國稅局規定扣除百分之十稅額。
八、 個人資料作品上傳:
敬請先閱讀上述相關規定並同意後,才開始進行作品上傳的程序。
請注意:
1. 敬請確實填寫以下表格,以保護您的權益。
2. 以下表格填寫後就無法再修改,敬請小心填寫,以保護您的權益。
3. 上傳作品以兩件為限,上傳檔案請勿超過5Mb。
凡是標有 * 號者,請務必填寫,以確保您的權益。
除了筆名與電子郵件(故請使用適當之電子郵件帳號)外,本頁資料皆不會對外公開或顯
示,只作為比賽相關用途,敬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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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ub_Social 社團 Σ聯誼性社團 [sEga]
Trunk 社團 ◎政大創客社 lucifar9/hy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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