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ichang (shini)
看板TuTsau
標題Re: [妖獸] 這個部落格看了很想死
時間Fri Apr 3 18:47:23 2009
【腥】肉-9-13
注音 ㄒ|ㄥ
解釋 (1) 魚肉類所發出的氣味。如:「魚腥」。
(2) 氣味刺鼻難聞。如:「腥臭」、「腥風血雨」。
http://dict.mini.moe.edu.tw/cgi-bin/gdic/gsweb.cgi?ccd=bUQCgf&o=wframe04.htm
可以因為他這樣自己曲解意思告人嗎?
這個部落格看了很想死也有正負面兩種意思啊XD
※ 引述《sholfen (...)》之銘言:
: 剛剛做完筆錄回來了,警察跟我說,興伯是透過奇摩
: 搜尋他自己的名字,然後看到funp上我有推薦他的文
: 章,他點進去看之後對那兩個tag很有意見,尤其是
: "腥"伯,警察問他說為什麼是妨害名譽,他說:「這
: 不就是在說我年紀大了,臭掉爛掉嗎?」聽完之後還
: 蠻點點點的,大家有這個意思嗎XD。再來就是基本上
: ,ptt應該很安全,大家儘量討論,但是有在寫部落
: 格的要注意,討論他可以,但不要貼他的相關連結,
: 這樣就可以說自己不是在說特定人士。
: 跟警察解釋完我的動機後就要開始錄音做筆錄,這部
: 份真的要很小心= =,說的每個字都是要自己負責的。
: 筆錄做完之後,簽字蓋手印就結束了。後來我問警察
: 什麼時候出庭,警察說最快要一個月,而且應該是送
: 到簡易法庭,警察叫我到時候要好好的跟他道歉..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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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29.18
→ Dejavulove:他以為告人最大嗎?一輩子都是腥伯 61.217.146.180 04/04 00:41
推 demyou:再過幾年就是腥公了 124.8.0.246 04/04 01:16
推 e1608:腥爺 非 星爺 218.164.130.21 04/04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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