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及4-29適用於藝人名字、公認綽號及暱稱、演出作品
新增板規4-28、4-29
第四條
28.在推文使用真名、公認綽號(即便內容不是吐槽該藝人),勸告一次。
請推文者自行寄信請原作者幫忙刪文,此條款具緩衝期24小時。
公認綽號:在媒體會用到的稱呼,如粥董粥傑輪、泛泛反胃琪、
嘿人塵賤粥、嘿射會軌軌。
29.發文內容出現真名、公認綽號(即便內容不是吐槽該藝人),
,不個別通知直接砍文;砍滿三篇,勸告一次。
板規說明:
4-28. 在推文使用真名,板主會給予24小時的緩衝期,
請推文者自行寄信請原作者幫忙刪文。
不管原作者有沒有看信、上線,
24小時後若推文未被修改或刪除,推文者記勸告一次。
請注意:在違規推文下面補推"忘了改名字不好意思"之類的推文,無效。
4-29. 在發文內容出現真名,板主直接砍文,不個別通知,
因使用真名被砍文達三次,發文者記勸告一次。
另,板規五(有關刪文及改標題)修訂為:
2.刪文(不另行通知)、不處罰:
1.內文超過四個(含)以上的髒話和國罵字眼。
2.非創作類之唬爛過頭文(內容誇張且虛構者)。
3.討論盜版。
4.冷門選字、錯字、亂碼過多造成閱讀困難。
5.號召板友收聽、收看演藝活動(反串除外)。
p.s.真名條款是為了保護大家,莫名的吃上官司一點都不好玩
所以請大家配合囉!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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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daisyung 來自: 78.109.176.163 (05/29 01:06)
從5/21的公告到現在,
還是看到有不少板友在發文和推文裡面使用真名、公認綽號,
所以板主群決定修改板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