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lairsky:它們會說人紅招忌阿 每次都嘛來這招 以為偶像多崇高09/12 12:51
第四條
17.內容主要攻擊、吐槽藝人的支持者(粉絲)。
flairsky板友(前科:#1C9vtiKJ),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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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備份後刪除
作者 lovemydo (火舞熾羽) 看板 TuTsau
標題 [吐嘈] 氫氫瘋 虧我之前那麼喜歡...
時間 Sun Sep 12 01:03:25 2010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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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前輩說過 想要害一個人 就讓他進旅行社 我深感認同
XXX旅行社-ABCD 小OP+票務+業務+領隊 如同-4商店 身兼多職
公司電話 012-3344556 msn : 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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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86.31
第四條
(以下處分條件適用於發文、回文、推文、暱稱及簽名檔)
23.在推文發佈不當連結:廣告連結/十八禁連結:初犯勸告一次,再犯直接水桶
lovemydo板友,勸告一次。
註:
內文有關吐槽,板規4-8不適用,因此改用4-23。
簽名檔(已修掉資訊)含商業廣告,
這次初犯勸告一次,
再犯將不會警告,直接水桶一個月,
再來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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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Yzzt6_ (TuTsau) [ptt.cc] Re: [吐嘈] 炸蝦讚賞小胖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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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13159:我很討厭那的胖弟,很愛表現,不喜歡那種人09/12 16:51
第四條
22.為無明顯違規的文章,吐槽、攻擊、指責板友或非吐槽對象,此舉有護航藝人之嫌。
qq13159板友,勸告一次。
註:
那小朋友不是藝人,在本板不能吐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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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1.23.56.24
※ 編輯: daisyung 來自: 81.23.56.24 (09/13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