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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講白了 "人家家務事不關她的事" 今天判給男方還是女方,如果真要問我,我也不知道 因為在我眼裡,他們兩個的操守都一樣 爛, 哪一個帶小孩都不對, 既然小孩不願意選邊站,但實情都鬧上法庭,一切就請照法規來判定。 如果兩方操守都一樣爛,誰都不能擔保小孩判給誰, 將來會不會又發生私生活混亂的事情,讓小孩造成不良影響, 不知道該判誰, 剩下來當然比照護條件跟環境,這有什麼錯嗎? 今天如果甲小姐是出了名的愛家好女人、好媽媽, 給大眾的印象,是"就算她沒有優渥的家產,把小孩判給她也可以 讓小孩在充滿母愛的關懷下,快樂健康的成長" 這種正面觀感, 我相信法官會豪不猶豫的判給女方, 社會大眾也會衷心祝福他們。 可是結果好像不是... 所以 請桃小姐不要自比國父,你們兩個level並不一樣.. 今天我在動新聞上看到, 一個媽媽因為要賺錢無暇照顧小孩, 在警局前,當著小孩的面割腕, 還說"我是一個壞媽媽,我沒辦法照顧孩子" 這個你要不要也關心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20.166
BARBLE:桃:關心那個媽媽能出名嗎?科科 09/18 03:02
hamasakiayu:其實可以,問題是這不是他關心的事情 09/18 13:56
hamasakiayu:或許在他眼中覺得關心藝人子女監護權 09/18 13:57
hamasakiayu:比關懷其他弱勢更有價值吧 09/18 13:58
CC97:深有同感,推這篇~~! 09/20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