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76301:哎呀我無意犯法呀大人~~ 11/08 08:46
推 alanhghg:板大GJ 11/08 18:01
→ lollol:不是很愛說依照規定,讓人家知道你們行事標準? 11/09 03:37
→ lollol:為什麼從知道違反板規轉錄來改標題之後,剩下無聲無息刪文? 11/09 03:37
一開始轉錄是因為我不知道b_s板規禁止轉出文章﹐
如果知道的話我就直接複製貼上再po一篇新的就好。
剩下無聲無息刪文﹖你是想要我邊刪邊放鞭砲嗎﹖
現在你到底是要我怎樣﹖
到底要刪還是要我重po一次﹖
一次講清楚可以嗎﹖
→ lollol:而且從知道自己違反該版規定轉錄到自己管理的板之後 11/09 03:39
→ lollol:是一直讓文章存在到被通知後才做處理?所謂管理?所謂規定? 11/09 03:40
→ lollol:想表現這是你家個版也不用這樣吧>.0 11/09 03:40
如果會被水桶或任何處罰我也心甘情願認了﹐確實是我沒看板規﹐怪不了別人。
不過b_s規定禁止轉出文章﹐但沒寫明轉出被告發之後要怎麼處理。
b_s板主通知我刪除﹐那我就刪除了。
這叫做我把b_s還是tutsau當我家個板﹖
我怎麼覺得是你傲嬌? 我照不照你意思你都可以吵勒。
我......才不是因為喜歡你才吵的呢(?
→ lollol:不過你的最後一句話還是打了自己那邊第一篇的臉 11/09 03:42
→ lollol:你自己說的是你認定我有犯意;還有你給的全數質疑:狡辯 11/09 03:43
如果你文章沒犯規﹐就算我認定你有犯意﹐我也罰不了你。
現在你一直上訴失敗的原因很清楚﹕
判決結果:原告敗訴,維持板主判決。
說明:依TuTsau版規,版主判決適當。
這是小組長的判決。
而在之前我也交給dais和gjo處理了﹐他們也維持一樣判決。
我真的不知道我或者其他人要再講幾次你才會明白﹕
你有沒有犯意(或我覺得你有沒有犯意)﹐
跟你有沒有犯規﹐是兩回事。
→ lollol:照你說你轉錄文章過來還改標題為的是讓人知道標準 11/09 03:46
→ lollol:結果當知道這個行為違反規定之後,身為管理者也沒任何動作 11/09 03:47
→ lollol:當事人兼管理者的身分,時間過了違規轉文章,知道犯規後? 11/09 03:48
→ lollol:身為管理者跟當事人,知道是違規轉錄後,文章還存活了多久? 11/09 03:49
→ lollol:這部分怎麼你要讓人知道標準的部分又全都消失了呢 ^^ 11/09 03:50
消失個屁﹐buzz_service爆炸了嗎?
還是要我除了請人爬文之外還要負責教人怎麼爬文嗎?
等一下﹐所以你是要我重po讓人知道標準對吧﹖
那我重po之後你會又說我怎麼一個案子要耗那麼多篇文章解釋嗎﹖
※ 編輯: ayuperfect 來自: 74.212.196.98 (11/09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