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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 體 觀 察 電 子 報 〈第二十四期 2000.01.15〉
=================《基金會報報1》========================
"利"委偷立法 利益不迴避
-----全民搶救有線電視法十九條
立法院在一月四號趁亂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
刪除原法第十九條家族持股限制,並放寬外人投資上限,此舉
將使國內有線電視市場所有權更集中,少數財團壟斷的情況也
將更形惡化。對於立法院立法過程草率,立委利益不迴避的偷
渡行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表示嚴正抗議,要求政府與
立法院儘速尋求補救之道。「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闖關成
功,審議費與處罰違規廣告權力歸屬問題佔據所有媒體版面,
卻也模糊事實焦點- 有線電視市場機制被少數財團破壞壟斷,
消費者將成為俎上肉。
原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
系統經營者之組織,應為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系統經營者之股權應予分散。同一股東持有之股份不得超過
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股東與其相關企業或
其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二親等旁系血親合計持有之
股份,不得超過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
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合計應低於該系
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外國人直接持有者,
以法人為限,且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二十。
該項條文為「有線電視法」中最關鍵的反壟斷條款,然而,
與東森電視系統關係密切的立委蔡豪,竟與國民黨立委穆閩珠
等五十二人共同連署提案廢除,並趁日前立法院快速審查法
案之際,以充滿瑕疵、未經公開討論程序的立法過程偷渡,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