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專評》===============================
*作者:陳炳宏(台灣師大大傳所助理教授〉
*主題:淨化媒體 要來真的!
國內三十三家大型企業集團在日昨成立「中華民國廣告主協會」,宣稱
將挾百億元的廣告量來監督國內各大媒體。筆者乍聞這則報導有些詑愕,
因為從來不知道一向被媒體視為衣食父母的廣告主還需要集結力量才能來
「監督」媒體。
據這個新成立的團體聲稱,他們將以廣告量優勢監督媒體,重建市場秩
序,並聲言掃除色情、暴力,但不會涉入政治。對於該組織的說法,資深
新聞工作者龔濟在五月三日聯合報民意論壇「要以廣告購買『言論自由』
嗎?」一文指出,「觀乎(該協會)某些企業家平日對政治之熱心,以及
ꐠ 在政治取向上的態度,這回集體『監督媒體』是否真如他們所標榜的『不
涉政治』,那就要等著看以後的發展」。
筆者對於該協會成立的動機充滿好奇,除覺得廣告主不宜介入干涉媒體
內容外,也因為實在有太多的事例可證明,廣告主是不須集結力量即能好
好「監督」媒體的。例如,前幾年在媒體界曾有一個半公開的「秘密」,
那就是某報因在報導中公開了一家遭千面人恐嚇的食品超商的企業名,結
果該企業不僅從該報撤廣告,甚至在販售該報的過程中有所刁難,搞得該
報社那陣子為銷售業務叫苦連天,讓人見識到廣告主對媒體的影響力。因
此實在不懂為何廣告主還要組團體,搞宣傳說要監督媒體?這個舉動讓筆
者覺得好像傳播媒體公開宣稱要監督政府施政一樣,令人相當突兀
不過筆者不同於前述「要」文的想法是,並不想只是「等著看以後的發展」
,而是想立即提建議給該協會、關心媒體的團體與閱聽眾:
一是建議該協會,能儘速公佈其聯絡電話或信箱號碼,接受閱聽大眾的投
訴,以積極的態度蒐集閱聽眾對媒體色情暴力等不當內容的意見,並明確
公佈其「監督」媒體內容的具體辦法,以昭公信。
二是建議所有代表消費者監督媒體的社會團體,如媽媽監督媒體聯盟或媒
體觀察基金會等,以及消費者團體,也要積極負起監督該協會的使命。也
就是說,以後各界若有不滿意電視節目或平面媒體內容時,可直接向該協
會反應,由該協會出面向媒體交涉(這下媒體總該怕了吧),如果媒體不
改善,則請該協會會員停止刊播廣告;但如果該協會「辦事不力」而無力
真正達到淨化媒體內容的目標的話,消費者與監督媒體團體也應加抵制,
以成為該協會運作的制衡力量。
最後還是針對該協會的建議,既然廣告主協會已經宣佈成立,一切便要
劍及屨及,不要等到選舉快到了才開始動作,就很難不讓人質疑它的成立
動機;其次,監督對象可以先從電視節目先著手,接著看成效再進而新聞
報導,不過監督的動作最好不要干預媒體的新聞自由,否則爭議會更大。
如果廣告主真有心淨化媒體內容,而不是「廣告主」舞劍,志在「政治」
的話,就請把消費者與其他媒體監督團體一起納入此一監督機制中,展現
具體決心來共同淨化媒體色情暴力內容吧!
<<本文同時刊載於:2001/05/05 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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