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gracee (咱的416.特別優!!)》之銘言:
: ※ 引述《VHEARN (龍子不是粉圓>"<)》之銘言:
: : 但是我覺得這真的很重要.....
: : 在台灣過習慣的我們沒有意識到肖像權,
: : 可是其實這是不能忽略的
: : 而且隱私權這種東西也很重要
: : 沒有當事人同意,就不可以播出是天經地義的
: 那是不是每個人在錄影時
: 或者是錄完影之後
: 都要先問「請問現在錄的,你同意播出嗎?」
: 既然不同意的話
: 何必又要錄?
: 而我說的肖像權
: 日本的真看的太嚴重了
: 像是日本藝人來台灣開個演唱會
: 入場前還要經過一番的搜身才能入場
: 說不準帶照相機、錄音機、...
: 凡是可以記錄下來的東西
: 一律都不能帶入場內
: 難道說想自己拍也不行嗎
: 不想去買官方的照片也不行嗎
: 人家我們台灣藝人
: 簽唱會、簽名會、演唱會等等的
: 都可以拍
: 還可以上前去跟媒體記者 "卡個位" 來拍藝人咧
: 如果允許的話
: 也可以合照
: 日本藝人卻不行
: 另外上次亞洲娛樂中心
: 為了因應世足賽
: 整個TEAM包括陶子特別遠赴日本的街上做外景
: 去現場播報娛樂新聞
: 結果呢
: 陶子邊說世足賽的相關話題
: 陶子一邊講時鏡頭一邊帶到現場排隊的觀眾時
: 拍到一半,卻被在場的警方制止
: 「不能拍不能拍!!!!」
: 為什麼這個也不能拍?!
: 請日本人給我一個合適的理由!!!!
可是日本人不會上PTT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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