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veAcer (流浪漢風格)
看板Uni-LawServ
標題[申訴] Tku_talk並未按照版規執行處罰且組務申訴無回應
時間Fri Oct 30 23:38:24 2009
申訴看板問題
英文板名:TKU_Talk
中文板名:淡江透可
看板板主:sunick
看板群組:
大專院校 大學, 科大, 研所
Univ-Taipei 大學 Σ台北地區 北市/北縣/基隆
TKU 淡江 Σ淡江大學
TKU_Talk 校園 ◎*淡江透可* 我在跟他玩蛋蛋啦!
申訴原因如下
我之前在TKU_Talk板發了一篇租屋文章,於是被水桶加劣文
但是板規並沒有提到租屋文章必須執行水桶加劣文
於是我向該板板主反應,但是板主的回應是他想這樣做就可以這樣做
於是敝人在10月9日向淡江大學組務板申訴
關於Tku_talk並未按照版規執行處罰一事
看板《TKUCityHall》文章編號 318
內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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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轉錄了一篇租屋文到淡江透可
當時太快決定轉錄而後被版主告知違反版規並將我水桶跟劣文
水桶我沒話講,可是我查了版規之後並沒有看到租屋文需要劣文
以下版規請參考
〒嚴禁注音文、火星文及一行文,違者予以刪除並劣文退回 TKU_Talk板規 V2.6版
〒嚴禁任何不雅、謾罵、偏激之言詞與破壞和諧之文章或推文,違者刪文並劣文處理
〒非板主請勿使用 [公告] 發文,轉錄文章請於標題註明 [轉錄]
〒嚴禁學校/社團活動以外的廣告文,若有特殊情況請寄信至板主信箱詢問
〒所有文章(含打工徵人、宣傳文章)禁止手動置底,一週內不得重覆
〒詢問課業或其他問題請充實內文多於30字並三行以上,違者視情況予以刪除
〒嚴禁房東與徵室友類的租屋文,欲尋屋者請按發文格式PO文 (參考6352篇)
〒禁止拍賣文以及與金錢相關的徵求文,
與淡江相關的拍賣文移駕至TKU_Info版
〒自介文請於發文時按6、課業分享文請按7,有統一範本格式做參考
◎違反以上規定將視情況而定予以7天至30天不等的水桶懲處,情節重大則不在此限◎
◎發文前請爬文並善用精華區(z)及搜尋(/)功能◎
附帶一提
我有寄信給處罰我的版主詢問版規相關事務
而該板主的回應是原則上他有劣文違規文章的權利
但是板規裡面第七條並沒有說必須到劣文的程度
而一二條很明顯的有提到劣文的事
這樣是否不管怎樣的違規只要看板主高興就可以決定要不要給劣文?
那板規的存在是為了什麼呢
只要有板主個人主觀的決定就判定你該怎樣罰
哪假設今天可能板主的朋友PO錯文或怎樣就只是水桶並無劣文
似乎有點不太公正不是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7.78
※ 編輯: rAveAcer 來自: 61.217.227.78 (10/09 03:34)
※ 編輯: rAveAcer 來自: 61.217.227.78 (10/09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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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該板主回應如下
→ tauruslily:我剛剛去查過該板的板規,置底文(9/14)板規v3.0中的第10/12 23:13
→ tauruslily:七條確有寫明水桶並劣文。10/12 23:14
咦? 我想說他怎麼亂講,明明就沒寫竟然說第七條有寫明
於是我回去看板規,發現TKU_Talk板板主在我發了那篇申訴文以後修改了板規第七條
變成
〒嚴禁房東與徵室友類的租屋文,欲尋屋者請按發文格式PO文,違者刪文並劣文處理
而該篇文章也留有修改文章的證據
※ 編輯: sunick 來自: 122.146.39.180 (10/05 01:23)
※ 編輯: sunick 來自: 122.146.39.180 (10/09 03:39)
※ 編輯: sunick 來自: 122.146.38.232 (10/12 00:33)
※ 編輯: sunick 來自: 122.146.38.98 (10/13 17:02)
於是我寄信給組務板板主tauruslily反應此事
但是他並無回應
請察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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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5.117
推 dreamwave:修改一下,照格式填寫,不然根本看不出來你要申訴哪一位? 10/30 23:58
→ rAveAcer:請問格式範本在哪呢? 10/31 01:36
→ rAveAcer:我要申訴的是sunick,只是後來tauruslily沒回應 10/31 01:36
推 dreamwave:您爬文了嗎???? 10/31 08:17
※ 編輯: rAveAcer 來自: 61.217.225.117 (10/31 13:50)
→ rAveAcer:已更正格式 10/31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