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ID_Multi 看板]
作者: staff232 (專業人士) 看板: ID_Multi
標題: Re: [檢舉] 共用帳號
時間: Sat Jan 9 09:06:22 2010
※ 引述《azraelman (阿佐)》之銘言:
: 板名/所在群組:PCCU_Talk
: 檢舉人: azraelman
: 被檢舉人:staff232
: 檢舉事由:
: 由於"被檢舉人"發表文章時聲明該帳號有朋友共同使用,
: 因此無法控制朋友使用時的違規行為,
答辯
並無聲明共同使用,蓋因我與我朋友住在學校宿舍,我的電腦多半是我朋友再用,通常帳
號皆是由我使用登入ip區段為124.8(文化大學宿舍),平時沒用時多為掛網,並無給予
我朋友使用,惟平時發言,為朋友使用電腦時,並無使用PTT,我以授權代理方式,委由
其幫我打開掛網的網頁,看有無發言,由其轉述給我,我做出口述回應,由其打字完成回
應動作,本身我比較少自己在打字發言,多半是由朋友代為完成,並沒有無法控制朋友使
用之違規行為發生等,其僅為我手腳眼睛之延伸,針對發言內容並無推卸責任之問題,
即針對所有文章發言,蓋負全責。
: 違反帳號部#17dpxXMZ (ID_Multi)共用帳號禁止條例中:
: 多人使用同一帳號且有積極作為 => 發表讓人有誤解或引戰之推文或文章
答辯
以下檢附之證據,為我本人親自打字完成,該文章並無違反版規,何來發表讓人有誤解
或引戰之推文或文章,且此案原本版主送交程序並不合法,原檢舉文是由非版主之人
cuteee,爾後刪除再由此位版主提出,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既然原提出人,不符合資格
應不得就同一事實相同證據再次提出。
且原檢舉人之文章內容與此篇文章僅為發表人不同,內容完全一樣。
文章代碼(AID): #1BHhGPrH (PCCU_Talk) [ptt.cc]
→ cuteee:申訴文章發表完畢 (來去吃飯了) 01/08 12:44
→ cuteee:我在PTT混了六年多板主不是混假的 申訴問題我很會:) 謝謝 01/08 12:44
: 因此主動送帳號部處理。
: ╰══════════════════════════════檢附證據如下═╯
: 檢附證據:
: 節錄相關內容
: 重點其實在「第一段」 該名帳號使用者「自爆」他的朋友和他用同一個帳號!
: 文章代碼(AID): #1BHgGMUl (PCCU_Talk) [ptt.cc]
: 作者 staff232 (專業人士) 看板 PCCU_Talk
: 標題 Re: [閒聊] 想要別人對文化改觀就自愛一點吧
: 時間 Fri Jan 8 11:18:43 2010
: ───────────────────────────────────────
: 我是這個帳號的註冊人也就是所有人,我比較少在版上發文,發文或者
: 是回應的,多半是另外幾位我的朋友,
: 在討論雙主修這麼敏感的問題,我可以給點回應,首先呢,在於我曾經
: PO過自介,內容有談到我有申請,爾後並無提到過這部分的事情,直到最近
: 有人在這一直講阿一直講,相關文章大致上有好幾篇。
: 當時使用這個帳號的人,有回應了吃飯不能半價之類,還是要多念點書
: 之類的話,那時候我有在旁邊看書,有看到這部分,大致上就是這樣。至於
: 一直在這講雙主修事情的人,我想有哪些可以搜尋一下下就知道有哪些,有
: 沒有包含原發文者,這我不太清楚,不多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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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96.52
※ 編輯: staff232 來自: 124.8.196.52 (01/0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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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96.52
補充說明
剛剛由站務那發信通知我此件申訴案,宣告無效,同時刪除於帳號部我之答辯。
※ 編輯: staff232 來自: 124.8.196.52 (01/09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