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isgod (易筋鍛骨篇)
看板Uni-LawServ
標題[申訴] THU_talk板板主判決不服
時間Wed Jan 27 23:40:38 2010
英文板名:THU_talk
中文板名:東海透可
看板板主:richland/woodenhorse
看板群組:
大專院校 大學, 科大, 研所 [cerberust/dr
Univ-Middle 大學 Σ台灣中部 台中/彰化/南投/雲林
THU 東海 Σ東海大學 [急徵小組長]
16 ˇTHU_Talk 校園 ◎ ♪東海大學版∮大度山之♡♥♬ 10 richland/wo
申訴原因如下
東海板板規明定
∮ 板規執行 ∮
一、未遵守規定之文章、內容,板工可
不通知,直接刪除。
二、情節輕微者,給予警告,並不得再犯。
三、屢犯或情形嚴重者,視情形給予
劣文和(或)停止發言等處置。
(一)濫發廣告文、鬧板-文章給予劣文、無限期停止發言。
(二)引起爭吵,不聽勸告者、加入筆戰者-停止發言14日。
(三)其他情形-預設停止發言7日。
四、如有未盡適宜,由板工適情況處理之。
根據板規,只要是加入筆戰者或是引起爭吵者應停止發言14日,
而在 [校園] 東海沈淪 世界大學排名 系列文章當中
雖本人與sawuser已受到水桶判決,
但是對我發文筆戰的kons 以及其他在推文當中參戰或辱罵本人之板友皆未被處以水桶。
richland在將我水桶的公告文中,口口聲聲說
「THU_Talk 版歡迎版友們討論東海相關事情、提供各種與東海相關有用資訊,
但請勿流於謾罵。」
那麼,對於推文內容幾乎流於謾罵的筆戰文章,
他明明可以用劣退刪文或是鎖推文的方式來阻止板眾的叫囂,
他卻沒有那樣做,
而是僅在我的文章標示S,繼續放任板眾在文章底下噓文叫囂,
因此我可以合理地懷疑,
他是變相地助長鼓勵這種以暴制暴、集體噓文的群眾暴力。
此外,在所有筆戰文章裡面,唯獨本人之筆戰文章被標記S,
kons針對本人的筆戰文章卻沒有被標記S,
kons在文章裡頭說的
「東海沒辦法將一坨屎變成鮮花,你想跟其他畢業生一樣優秀,你至少也需要是一
顆種子」難道就不是對我的人身攻擊或是汙衊輕視?
對於這樣的罵人字句richland卻視而不見。
更有甚者,richland對於不雅文字的定義也有可議之處。
例如
噓 lovelu8888 :我只能說你這種人準備研究所114.45.100.126 01/26 02:30
→ lovelu8888 :重考幾年都考不上 114.45.100.126 01/26 02:30
→ lovelu8888 :嫌自己學校爛 當初幹嘛讀??? 114.45.100.126 01/26 02:30
→ lovelu8888 :如果是你媽 出生就掐死妳114.45.100.126 01/26 02:31
→ lovelu8888 :也還好我不是你媽不用生出沒用的兒子114.45.100.126 01/26 02:32
連這種想把我置於死地的言論都出來了,
richland居然沒有將他水桶。
他的「不雅文字」定義實為模糊,
他的判決是在板規定義以及規範模糊下自由心證之結果。
我認為他處理板務有判決不公正、存心偏袒他人
並且故意不阻止群眾暴力、存有私心之嫌疑。
以上事宜請群組長裁示,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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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xisgod 來自: 114.36.163.208 (01/28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