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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215.107
※ 編輯: kurosaki1986 來自: 114.45.215.107 (01/29 17:07)
4.不服理由
(1)原文如下
作者 vity (拉麵愛吃辣椒) 看板 GraduateCram
標題 [買賣] 生產管理 95&96&97 希望能換別科的
時間 Fri Jan 29 16:43:4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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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生產管理 鼎茂出版社
內容:93-94歷屆試題解析
2.96生產管理 鼎茂出版社
內容:95年試題解析
3.97生產管理 鼎茂出版社
內容:95-96歷屆試題解析
皆全新 主要希望能用交換方式
交換者優先 換OR或統計(工工)的歷屆試題解析
(使用過也可 不要缺頁太大就行)
真的只能用購買的話 一本120元
公館面交
(違反版規請通知 會自刪)
(2)闡述
a.犯意:從原文看來 此篇根本是交易文 120元遠低於行情價200元 無營利行為
純粹為分享以及交換所需
也說過若違反版規會自刪 何來犯意?
b.犯行:"真的只能用購買的話 一本120元"
就此句被認定為買賣文 一行文都不承認了 此一行文就能全篇水桶?
又何來犯行 是否執法過當?
c.版規:專司研所補習的版為何對補習講義買賣諸多限訂?
graduate版更為廣泛 卻都無此限定 此版規是否合理
且執法是否過當?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a.歷屆試題解析行情價為200元
b.文章內容提到:
皆全新 主要希望能用交換方式
交換者優先
真的只能用購買的話 一本120元
(違反版規請通知 會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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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32.233
1.申訴人ID:vity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kurosaki1986(GraduateCram版版主)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
大專院校 大學, 科大, 研所
Grad_discuss 研究 Σ研所討論 考試/補習/生活/碩士
GraduateCram 研究 ◎[研補] >> 買賣文星期二三開放
3.被申訴之判決
a.公告
作者 kurosaki1986 (黑崎修) 看板 GraduateCram
標題 [公告] 0129水桶
時間 Fri Jan 29 17:05:3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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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67 1/29 roxette0626 □ [買賣] 93-97年線性代數
17371 + 1/29 immorris □ [買賣] 大碩 96年歷屆試題 200元
●17374 + 1/29 vity □ [買賣] 生產管理 95&96&97 希望能換別科的
買賣文 水桶七天
b.版規如下
2.補習班講義&筆記販賣文: (徵求請到置底推文)
2-1.每週二週三開放,每人一週限定一篇 違反者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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