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Uni-LawServ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申訴人:heeu5566 被申訴人:white9cat 不服之判決:再次水桶的理由使人難以接受,有濫用職權之嫌 事由/經過: 3/18 在CYU板被水桶三日,原因是我有引戰之嫌 我的推文內容的確也有不當之處,因此接受處分 3/20 出桶後,看到有CYU板友認為我應該要被桶更多天而發一篇文章 於是我就推文回覆,提出該板友對我引戰之說的質疑,如下 #1DXq66-j 作者 gno01940519 (立花道良) 看板 CYU 標題 [閒聊] 有關水桶heeu5566 時間 Mon Mar 21 20:16:03 2011 ───────────────────────────────────────
heeu5566:引戰? 請問你我講得哪個不是事實?03/21 21:37
heeu5566:就我被桶這次啦 已經多少人說過清雲行政態度差了??03/21 21:37
heeu5566:那有過改善嗎? 那些投訴管道有用 還會爛到現在嗎?03/21 21:37
heeu5566:既然改變不了它 那就接受它阿 或著就放給它爛 不是嗎03/21 21:37
出桶後,明顯沒有悔意,故再水桶。 --------------------------------- 4行推中文我沒罵到任何人,也沒出現什麼難看的字眼,更沒任何引戰的點 要說也只是口氣差罷了,但這足以構成再次水桶的理由嗎? 就這樣直接被水桶7天了,沒有悔意是什麼意思 是要我發一篇文道歉嗎...? 以上,對於該板主的水桶感到不服 煩請小組長給個合理的判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95.132 ※ 編輯: heeu5566 來自: 114.32.195.132 (03/21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