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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維持原判 理由: 1.板務部門之規範並未限制不能於看板上揪團(且不論揪何種團體) 2.揪夜店團是否違反BBS使用規範應該法務部門判定,建議您向法務檢舉的重點為 "CHNA看板XXX於板上公然徵求夜店團",否則將會遭法務退件處理 3.請釐清 您挑釁質疑該團之正當性兩件事情 您推文挑釁確為事實,故由板主水桶並無不妥 若您僅有質疑該揪團之正當性,大可向板主或向法務部門檢舉即可,無需有任何回應 4.在此向您抱歉,由於站上將 看板管理事務個人使用規範 分開處理,因此需要您 再向法務部門作檢舉了,敝部門針對此內容並無權管轄,造成您的不便還請見諒。 ※ 引述《c3oc3o (皮耶卡鬆)》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aw 看板 #1EQaNymK ] : 作者: c3oc3o (皮耶卡鬆) 看板: PttLaw : 標題: [申訴] CHNA夜店揪團 水桶七日之判決 : 時間: Sat Sep 10 00:59:33 2011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c3oc3o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HSUANLEI : (b)文章編號:#1EQD_psf (CHNA) #1EQNluwO (CHNA) : 3.被申訴之判決︰水桶七日 #1EQY4KPw (CHNA)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1,此版對於聲色場所(例如:酒店,夜店)等揪團行為並未加以禁止在板上討論 : ,有鑒於sex板NaNa揪團上酒店事件 http://ppt.cc/cv~b : ,吾人認為此舉實在不妥。不但有校風名譽受損之疑, : 更有可能違反PTT站使用之原則之疑律。 : 2.本人板上之發言僅為合理之懷疑及揣測外界可能之不良觀感,但板主之判決似乎有 : 失偏頗。合理懷疑版主助長此波不良風氣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 p.s : 除撤銷判決外, : 希望板主於CHNA板及八卦板公開道歉 : 道歉主要聲明點如下 : 1.縱容板友發放聲色場所等文,造成板上其他人之不良觀感 : 2.對於台大PTT,校方等做一道歉 -- 大專院校群組長 dreamwa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2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