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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申訴人:UPON 被申訴人:hearing 不服之判決:水桶理由太過主觀,理由是"無故發起亂版之文章"。 事由/經過:9/16我在LHU版發了一篇新聞,文章代碼#1ESm24mW (LHU)      內容是引用網路上的新聞稿以及自己蒐尋的老師連結      之後開始有學生發起系列文,也跟當事人引起筆戰,      版主就認定我發的文有亂版嫌疑,桶我7日。           那篇新聞就是有關龍華的新聞,我想知道版主亂版的定義在哪?      是我第一個發文沒錯,但是後面的筆戰要算在我頭上?      麻煩小組長明察秋毫,還善良的鄉民一個公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