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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casper67831 被申訴人: busgoer 事由/經過: 我在NCHUS板上的這篇文章裡, ●18047 12 9/21 ryokoon □ [閒聊] 連學校單位徵人也在搞限女 ┌─────────────────────────────────────┐ │ 文章代碼(AID): #1EUIyRR1 (NCHUS) [ptt.cc] [閒聊] 連學校單位徵人也在搞限?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CHUS/M.1316564763.A.6C1.html │ 我在這篇文章裡推文: 「你有聽過"助理"收過男生嗎? 收男生就沒砲可打了 09/21 11:08」 然後版主busgoer認為內容違反板規 8-4.推文內容禁止涉嫌人身攻擊、帶有不雅言論、挑釁他人及洩露他人個資。 casper67831水桶一週,期滿系統自解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EUOFzd5 (NCHUS) [ptt.cc] [公告] casper67831水桶一週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CHUS/M.1316586493.A.9C5.html │ 不服的理由: 第一、我的推文沒有任何人身攻擊、 也沒有造成該篇文章的原PO或推文的人有任何不舒服、冒犯的感覺。 甚至該篇文章一丁點筆戰、挑釁意味都沒有。 第二、我描述的是一個現象,這個現象其實很多人都心照不宣, 翻開我們的社會新聞,甚至前幾天就出現女助理控告老板性侵... 這個現象我不願樂見,但只是提出來讓原PO知道而已。 第三、甚至在板主的水桶公告中(#1EUOFzd5),底下都有推文說我的推文很中肯, 可見有些網友認為我的推文並沒有敵意,我不敢自認自己的推文是中肯, 但我認為版主給予我的水桶7日太過於嚴重, 甚至連給我一點口頭警告都沒有。 第四、如果說版主認為我的推文"帶有不雅言論", 那我實在很想問為何過去一堆開黃腔的版友都沒有被水桶?? 就舉例來說,甚至在板主的水桶公告中(#1EUOFzd5)底下的推文, 出現這個:
GauYi:亂說 男生也可以上吧09/21 19:01
這位仁兄的推文難道不是"不雅言論"嗎?? 但版主並沒有水桶這位, 因此我更認為板主水桶我是相當主觀的看法且標準不一致。 被水桶時,我感到錯愕、無奈,甚至感到有些無辜, 懇請組長還給我一個公道,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2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