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Uni-LawServ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hilip1205 (要開心的過每一天)》之銘言: : =========================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 申訴人:philip1205 : 被申訴人:dreamwave/ NSYSU 版主 s86100 : 不服之判決: : 群組長於#1EU-rlbn 的判決中指出原文中有語氣較激烈之用字遣詞.故維持版主原判 : 但請群組長注意一下.於#1EUJENie鎖附上之證據中 版主本身自己的公告即已承認 : 就公告當下並無板規可以允許版主做出鎖文之舉動 : 且即使如群組長所說 原文中有語氣較激烈之用字遣詞 但不可否認的是 : 討論串中大家都是理性的討論 並無口出惡言流於謾罵之行為 : 若真有討論串失控或是謾罵行為之出現 版主基於維持秩序可以水桶警告甚至鎖文 : 這才是版主對於版面秩序的維護之正當行為 : 但怎能只憑自己的主觀認定就進行鎖文 : 難道一個員警能看見兩個路人在討論 語氣激烈就要求兩人閉嘴回家別繼續下去嗎? : 版主可以勸導 可以適時勸阻討論的語氣. 但一開始就完全禁止就已經嚴重影響到 : 一個中山學生在中山的板上討論中山事務的權利 : 若真有語氣激烈 請群組長或受申訴之版主提出證據指出哪些是語氣激烈的部分 : 更何況僅憑語氣激烈就鎖文 連一丁點 緩衝空間都沒有 請問這是一言堂? : 事由/經過: 抱歉,可能需要修正原判決的字眼 按大專院校群組申訴規範: 3. ◆ 群組規範 18. => ╭╮ 〒 申訴規範 〒 3. 板務申訴規定(二) 申訴規範 二.申訴相關規定: 1.懲處為一週以內之水桶或警告,不得向小組長提出申訴。 由於全案無任何懲處之執行(板主可執行之個人懲處僅水桶及劣文) 按規範理應不得提出申訴 因此本案駁回,不予受理 以上.... -- 大專院校群組長 dreamwa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2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