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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sgoer (巴士狗兒)》之銘言: : ※ 引述《casper67831 (casper)》之銘言: : : 不服的理由: : : 第一、我的推文沒有任何人身攻擊、 : : 也沒有造成該篇文章的原PO或推文的人有任何不舒服、冒犯的感覺。 : : 甚至該篇文章一丁點筆戰、挑釁意味都沒有。 : 我不是用人身攻擊,而是不雅文字 我知道版主您用的是這點 : : 第二、我描述的是一個現象,這個現象其實很多人都心照不宣, : : 翻開我們的社會新聞,甚至前幾天就出現女助理控告老板性侵... : : 這個現象我不願樂見,但只是提出來讓原PO知道而已。 : 社會現象並不代表可以讓你直接用這麼露骨的字眼 露骨就等於不雅?? 所謂不雅文字,應該是有帶攻擊、讓人不舒服的字眼。 在該篇文章中,從我之後的推文裡,完全沒有讓人覺得有異議或不服氣之聲音。 甚至有些人還認為我的推文是中肯... 那版主為何神來一"桶" ?? 豈不讓人覺得是無妄之災?? : : 第三、甚至在板主的水桶公告中(#1EUOFzd5),底下都有推文說我的推文很中肯, : : 可見有些網友認為我的推文並沒有敵意,我不敢自認自己的推文是中肯, : : 但我認為版主給予我的水桶7日太過於嚴重, : : 甚至連給我一點口頭警告都沒有。 : 本板板規對於推文規範中 : 8-2~8-4:<依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水桶一週至永久水桶不等>。 : 並沒有口頭警告這個選項,水桶一週已經是最輕 : : 第四、如果說版主認為我的推文"帶有不雅言論", : : 那我實在很想問為何過去一堆開黃腔的版友都沒有被水桶?? : : 就舉例來說,甚至在板主的水桶公告中(#1EUOFzd5)底下的推文, : : 出現這個: : : 噓 GauYi:亂說 男生也可以上吧 09/21 19:01 : : 這位仁兄的推文難道不是"不雅言論"嗎?? : : 但版主並沒有水桶這位, : : 因此我更認為板主水桶我是相當主觀的看法且標準不一致。 : 這部分你也可以向板主檢舉,而不是跑來群組 我並不是要檢舉他,我是要檢舉版主水桶的標準不一致。 同樣的標準,為何我被水桶、而他卻沒有。 而且我們兩個的推文時間,相距不會太遠。 或許您會說你忙沒發現,但是標準不一致, 難免讓人有偏袒故意水桶之嫌。 : : 被水桶時,我感到錯愕、無奈,甚至感到有些無辜, : : 懇請組長還給我一個公道,謝謝。 : 另外在此群組申訴規範裡面 : 二.申訴限制: : 2.一週內之水桶懲處不得提出申訴。 : 本案乃屬一週內之水桶懲處,照規定本案應不得提出申訴 我提出這個檢舉的意義,在於我認為版主您擅自使用這條版規。 而我會這樣認定是出於...版主您"主觀"地批判鄉民的推文。 有些推文是兒戲、無傷版上氣氛、無得罪或讓其他人不舒服, 而版主就這樣主觀地水桶一個人,怪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6.17
foget:校園板不是西斯板吧= = 打砲啥的還不夠不雅喔... 09/29 12:00
foget:如果不處理的話 未來有心人士就可以拿這次的判決來故意打擦 09/29 12:05
foget:邊球 只會使得板主們管理更加麻煩 看板的使用者們也容易一直 09/29 12:05
foget:看到一些故意擦邊的不雅言語 09/29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