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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sper67831 (casper)》之銘言: : ※ 引述《busgoer (巴士狗兒)》之銘言: : : 我不是用人身攻擊,而是不雅文字 : 我知道版主您用的是這點 : : 社會現象並不代表可以讓你直接用這麼露骨的字眼 : 露骨就等於不雅?? : 所謂不雅文字,應該是有帶攻擊、讓人不舒服的字眼。 : 在該篇文章中,從我之後的推文裡,完全沒有讓人覺得有異議或不服氣之聲音。 : 甚至有些人還認為我的推文是中肯... : 那版主為何神來一"桶" ?? : 豈不讓人覺得是無妄之災?? 如果完全沒有的話就沒有檢舉信了,大概是別人不想在推文裡面跟您爭論 : : 本板板規對於推文規範中 : : 8-2~8-4:<依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水桶一週至永久水桶不等>。 : : 並沒有口頭警告這個選項,水桶一週已經是最輕 : : 這部分你也可以向板主檢舉,而不是跑來群組 : 我並不是要檢舉他,我是要檢舉版主水桶的標準不一致。 : 同樣的標準,為何我被水桶、而他卻沒有。 : 而且我們兩個的推文時間,相距不會太遠。 : 或許您會說你忙沒發現,但是標準不一致, : 難免讓人有偏袒故意水桶之嫌。
casper67831:你有聽過"助理"收過男生嗎? 收男生就沒砲可打了09/21 11:08
GauYi:亂說 男生也可以上吧09/21 19:01
差了近8小時,近不近就交給群組長判斷 既然您認為他的言論已經觸犯到應該跟您一樣的標準,您的水桶並不影響檢舉信的效力 也就是您亦可提出檢舉 : : 另外在此群組申訴規範裡面 : : 二.申訴限制: : : 2.一週內之水桶懲處不得提出申訴。 : : 本案乃屬一週內之水桶懲處,照規定本案應不得提出申訴 : 我提出這個檢舉的意義,在於我認為版主您擅自使用這條版規。 : 而我會這樣認定是出於...版主您"主觀"地批判鄉民的推文。 : 有些推文是兒戲、無傷版上氣氛、無得罪或讓其他人不舒服, : 而版主就這樣主觀地水桶一個人,怪哉。 從檢舉、我、foget板主至少經手三人,只因為我出手就說我主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