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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申訴人:york463 被申訴人:s86100 不服之判決:水桶兩週,並鎖文限制所有版友不得討論蔣公銅像的相關文章 事由/經過: 敝校中山大學因為前幾週校內蔣公銅像被不明人士噴漆,因而有教授投書報紙,陳述自己對 於校方處理不當的意見,進而引發了ptt中山版上學生的熱烈討論。文章中完全沒有出現不 理性爭吵或惡意人生攻擊的言論,然而版主s86100片面以版規第四條: 『鬧板(不得鼓勵 暴力、極端言論。當文章流於無意義口水戰時 版主有權停止其討論 禁止新開主題回覆已 鎖文章是否為極端或無意義言論由板主認定。)』 為由,封鎖該文章不讓大家繼續討論。     我發文敦請版主修改限制,讓該文章得以繼續討論,卻被版主以"討論版務"為由,治以版 規第七條:『7.無關版旨,無關中山公共利益和無資訊交流。 (若是對板務有意見,請寄信向板主討論或是向組務NSYSU-Sevice申訴。 任何在看板上討論板務的行為都將視為違規。)』警告一次。 於是我再度發文抨擊版主箝制言論自由,卻被認為是挑釁而處以水桶兩週的罰則。 我認為版主處理不當的原因有下列幾點: 1.言論自由已是普世價值,在沒有人身攻擊及其他言語暴力的情況下,版主應是不該限制 大家討論蔣公銅像的事 2.什麼叫討論版務在版規裡沒有明確定義,容易造成所有版眾的疑惑,批評版主的作為算 不算?檢討版規算不算? 這種沒定清楚的規則是不是應該要寫得更清楚?像我這次就不 知道請版主解開封鎖文章叫討論版務。所以在版規不清的情況下是不是不該處分版眾? 3.版主自上任以來私自修訂版規數次,沒有與版眾討論相關內容即擅自修改版規,缺乏正當 性及民意基礎,且有無限擴大版主權力之嫌。 綜上所訴,我希望ptt站方能取消本人水桶並處分版主。謝謝! 證據1-被認定"討論版務"的文章: 已被版主刪除,且版主於處分我的文章內竟然沒有引用原 文,處分別人卻湮滅事證。 證據2-警告本人的文章: http://ppt.cc/WB8a 證據3-水桶本人的來源: http://ppt.cc/wCt8 證據4-寄信給版主討論這次處分: http://ppt.cc/ziTa http://ppt.cc/UIT4 證據5-版主回信: http://ppt.cc/21y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03.21
s86100:你好 我並沒有收到你任何對版務有意見的信喔^^ 01/26 11:20
s86100:請問您在申訴前有寄信給我或K版主嗎~~? 01/26 11:20
1.大家理性的在討論蔣公銅像的事被你當成鬧版來鎖文是你先不對在先 2.什麼是"版務"沒有明確定義,如果所謂的"不能討論版務"="不能批評版主",那我會覺得 你在中山版塑造白色恐怖。如果今天馬英九規定大家不准公開討論政治,名嘴們有問 題只能寄信給他,你覺得這樣對嗎? 身為版主做錯事情不能忍受被公開指正,還因此水桶我,我覺得你其實可以下台了。 ※ 編輯: york463 來自: 220.139.203.21 (01/27 00:24)
pichubaby:是"不能在中山版討論中山版版務" 01/27 01:51
pichubaby:如果去八卦版問中山版主的掛然後被中山版主桶... 01/27 01:52
pichubaby:這樣才符合[馬英九規定... ...]的舉例吧? 01/27 01:53
philip1205:這不是第一次^^ 01/27 03:16
york463:整個台灣都是馬英九轄區啊,我不懂怎樣不符合。 01/27 12:37
york463:其實也不用說這麼多,重點就是言論自由已經是普世價值,又不 01/27 12:37
york463:是極權時代,限制別人在哪裡不能講什麼話就是不對,何況民主 01/27 12:38
york463:的真諦不就是領導者能公開的在自己轄區內被檢驗嗎? 01/27 12:39
york463:我在中山版檢驗版主就被水桶?是版主權力神聖不可侵犯? 01/27 12:41
s86100:我沒有興趣和你辯論 只是我對你處理事情的方法感到奇怪 01/27 15:27
s86100:到底有甚麼原因讓你沒有辦法寄信給我呢讓我感到不解 01/27 15:27
s86100:很明顯 你沒有辦法運用正當管道表達你的訴求的話 01/27 15:37
s86100:你的問題將沒有辦法得到解答 這也是我不跟你戰的原因 01/27 15:38
s86100:今天不是我不給你戰 說真的大家怎麼罵我都沒差 01/27 15:41
s86100:做版主沒薪水也沒名譽 我臉書隨便發個動態都一堆人點讚 01/27 15:45
s86100:我塑造中山板的白色恐怖有甚麼好處...我也想不通= = 01/27 15:46
s86100:你的想法充滿個人理想和見解 但並沒有考慮到整體的情況 01/27 15:49
s86100:有想法是好事 但也要顧慮到現實 你知道我說的是哪個運動 01/27 15:50
s86100:或是哪個會 會做成這樣不是沒有原因 01/27 15:50
s86100:擁有能鼓譟群眾的個人魅力 或是乘勢而起的人 01/27 15:51
s86100:還是需要能夠思考現實的能力才能成事 01/27 15:52
s86100:不然到最後只會變成激進份子 難聽點就是恐怖份子 01/27 15:53
s86100:抱歉 離題了 這是我的一點意見 01/27 15:54
york463:嗯,多謝指教。 看你鎖文用的標準就知道其實也不用跟你認 01/27 18:03
york463:真討論太多,在這個版上你被檢舉也不是第一次。 01/27 18:04
york463:等候判決囉~~ 01/27 18:04
s86100:我到昨天才發現我被檢舉過= = 01/28 00:02
s86100:恩對了...你說我"人格很爛"屬批評版主 01/28 00:04
s86100:說我"管版管太嚴或亂管"屬討論版務 這是我判斷的標準 01/28 00:04
york463:sorry這兩句話我都沒說過,而且你給處分時都沒有留備份,亦 01/28 00:38
york463:即你自己銷毀證據,所以我很好奇當站方要調查時,你要怎麼 01/28 00:39
york463:提供站方你警告、水桶我的來由跟依據 01/28 00:40
kuopohung:呵呵...這幾天去台東,今天剛回來 01/28 01:00
kuopohung:對板務有意見,請寄信向板主討論或是向組務申訴。 01/28 01:01
kuopohung:這條是因為,已經有組務版了,那去組務版討論會更恰當 01/28 01:02
kuopohung:至於蔣公銅像能否討論的問題,我是沒意見啦 01/28 01:03
我都不太知道要怎麼回了。。。 邏輯一直都很簡單:民主的其中一項真諦就是大家可以"隨時隨地"直接批評管理者而不被 處分. 就像是我們可以隨便站在總統府罵總統一樣. 今天我在中山版批評版主的不當作為而被水桶,如果理由是"有組務版給你罵你不罵" 這個理由成立的話,其實這個國家要把人民關進監牢也很簡單, 電視民嘴在節目上罵總統應該全部被抓起來,因為"有監察院給你彈劾你不彈劾"。 這不是很荒謬嗎? s86100最讓我覺得訝異的是他身為版主竟然以為自己的職權可以憑主觀意識隨便鎖文、 別人在版上批評他他就桶人,把中山版搞得跟極權統治一樣... 充分顯示他民主素養有待加強,因此我要檢舉他,也希望他以後不要再管版。 ※ 編輯: york463 來自: 220.139.203.21 (01/28 01:26)
kuopohung:就目的性而言: 無論在中山版po多少篇有關版務的文, 01/28 01:25
kuopohung:版主不理...那要版主改的話只有兩條路 01/28 01:26
kuopohung:1.上訴到組務,由小組長/群組長裁決 01/28 01:26
kuopohung:2.罷免成功,新版主修正 01/28 01:27
kuopohung:與其這樣,那倒不如到組務去po文 01/28 01:27
york463:所以"po文有沒有用"跟"可不可以po文"是兩回事,對吧? 01/28 01:29
kuopohung:po文沒用的話,只是徒增版面混亂而已 01/28 01:29
york463:我在中山版上po文討論組務,版主覺得po錯地方可以不理我, 01/28 01:30
kuopohung:民主政治有權力分立或各種制衡的方式,但版主沒有 01/28 01:31
york463:可是不可以因為這樣水桶我。這完全錯了 01/28 01:32
york463:我不覺得這樣會造成版面混亂,倒是會讓版主無法面對公評 01/28 01:33
kuopohung:在組務版po文也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 01/28 01:35
kuopohung:我只對第七條版規做解釋而已 01/28 01:52
kuopohung:對於蔣公文能否保留,我的立場是沒意見 01/28 01:53
s86100:我是舉例 不是說你說過 你已經在這篇清楚的寫道 01/28 02:41
s86100:"我發文敦請版主修改限制" 所以你已經觸犯版規討論版務了 01/28 02:42
s86100:我只是舉個例子讓你區分批評版主和討論版務的差別 01/28 02:42
s86100:我警告你的理由你自己都寫出來了 至於水桶你的證據 01/28 02:56
s86100:在你在該篇公告的推文中都看的到 你可以再回去看看 01/28 02:56
s86100:"我不覺得這樣會造成版面混亂" 角度都是從你本身出發 01/28 03:00
s86100:在你眼中有用的言論在別人眼中會不會是沒用的呢 01/28 03:02
s86100:如果每個人都發表自我感覺良好的(實際上可能沒有用處)言論 01/28 03:02
s86100:在中山板上 你說結果會如何呢 01/28 03:03
s86100:就如同我下午所說的 你有良好的理念 卻缺乏視察大局的能力 01/28 03:07
s86100:造成你的論點站不住腳 因為一切都建立在"我覺得"這三個字上 01/28 03:10
kuopohung:在補充一下,第七條當出的修定主要是著重在沒有用上面 01/28 03:11
1.什麼叫"版面混亂"?一堆租屋文跟拍賣文的版面會比大家認真討論校內議題來得不混亂? 混亂的定義如果是由版主來訂定會不會權力太大? 我在版規那篇文看到你上任以來就私自修訂了6次以上,每一次修訂有沒有跟版眾們商量? 我想是沒有,而每一次的修訂你都只是把自己的權力做的更大、更集中、更有效率的封鎖 你看不慣眼的議題。 2."不准在版上討論版務"這條規定訂定的初衷如果是"因為討論沒有用",我想是非常難說服 別人的。我倒覺得很像是在為版主保留面子。如果版主做錯了,被PO在中山版上讓大家檢 討、接受公評,一定比放在這個寂靜的組務版有效率的多。  而且就像s86100常說的"能po版為什麼不用寄信的討論",顯示出寄站內信跟po在中山版上 他比較prefer別人寄信給他。寄信就有用po版就沒用?一樣看的到文章,但一定要強 制別人用寄信的,這不是說明這條版規的本意不是"po文沒有用所以不准討論"而是 "為了給版主一點面子,請大家用寄信的吧"。我很好奇這條規定是哪位英明神武的版主訂  的? By the way,不管是菩提樹運動或是學生會,有很多情勢是非當事人無法想像的, 從檯面下看檯面上的人做事很簡單,從表面上看一看就可以出口批評。 (當然這就是民主的真諦,所以如果我是版主不會水桶別人,但我可能會辯護XDD) 但是很多身在局裡的情勢是外人無法想像的,這當然包括我從大一資管營跟系上吵翻所以在 學生會裡得到很少支持、另一方陣營的掣肘、短短四個月的任期等等...。 所以不管你批評我做得很爛或是缺乏查看大局的能力都好,這世界上本來把自己浮出檯面 就要接受公評、接受大家因為種種的不了解所做出的批判。 所以我才覺得,既然你都要選中山版版主了,怎麼會如此不習慣被批評而急於用種種手段 制裁異議人士呢? ※ 編輯: york463 來自: 122.126.0.86 (01/28 11:30)
s86100:我修改的版規都是針對買賣、徵才、租屋文 01/28 13:18
s86100:你做的運動或是運作的會都做的這麼不順 想必你也很清楚 01/28 13:18
s86100:當你在做事的時候一堆人只出張嘴的感覺多麼** 01/28 13:19
s86100:....為什麼我講委婉點你沒辦法看的懂呢 一定要我全部寫出來 01/28 13:20
s86100:今天你有很多方式可以表達你的訴求 01/28 13:31
s86100:寄信給我是一種 申訴是一種 01/28 13:31
s86100:你覺得你到總統府門口對總統表達你的不滿不會讓你被抓嗎 01/28 13:32
s86100:拜託 言論自由耶!! 01/28 13:32
s86100:沒人說你不能批評啊 你可以去八卦發"有沒有版主專制的八卦" 01/28 14:42
s86100:你也可以去黑特說版主管太嚴了 你來組務版我都沒說什麼了 01/28 14:43
s86100:為什麼一定要在一個明文規定不能討論版務的版討論版務呢? 01/28 14:45
s86100:就算那條板規是有問題的 但你處理的方式也有問題 01/28 14:45
s86100:在你學會怎麼依據體制規定來行事前 你就只會碰壁或待水桶 01/28 14:47
s86100:前面一道水泥牆 你認為他不該蓋在那邊 你就用頭去撞 01/28 14:48
s86100:一直撞一直撞撞的頭破血流 然而牆還是完好如初 01/28 14:49
s86100:一個人被排擠絕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他沒有自覺 01/28 14:50
s86100:用自己的想法角度去做事 不斷的為自己找藉口 01/28 14:51
s86100:到最後除了失敗什麼也不是 01/28 14:51
看來怎麼跟你說都沒用,我一直在告訴你民主的價值跟言論自由的可貴, 你一直在強調你跟幾個版主私自訂出來的、沒有正當性跟法理的版規有多重要。 重點就是你訂出的法規跟執行的認定方式不被大家採納,不是嗎? 在我們遵守規定之前,要先看規定怎麼訂、合不合理, 你可以論述一下你自己訂定跟修改的版規,正當性、代表性、民意在哪嗎? 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是對的,為什麼你桶我的那篇文那麼多人噓你? 噓到你都要把文鎖起來不讓大家回文? BY THE WAY,我看你的回覆像是知道不少我做過的事, 我絕對承認我是個一路上不斷衝撞體制的人,這中間的經驗跟影響也不斷讓我在學習, 很慶幸在大學體驗到了一些跟以往不同的經驗,包括了從你最後幾句就讓我知道流言可以 造成的影響其實很大。 ※ 編輯: york463 來自: 122.126.0.86 (01/28 16:08)
s86100:你只是在忍受那些意見而已 口頭上你包容了那些意見( 01/28 15:33
s86100:(我說的不是表面上喔 你連表面都沒有做到) 01/28 15:33
s86100:實際上你把自己關閉起來剛愎自用 用你認為可行的方法 01/28 15:33
s86100:一意孤行 失敗了再替自己找藉口 01/28 15:34
s86100:被排擠、舊學生會、任期太短根本不是問題 01/28 15:34
s86100:最大的問題是你自己 01/28 15:35
s86100:你不能檢討自己 你口頭接受我的意見 一點用也沒有 01/28 15:36
s86100:我給你意見對我一點好處都沒有我吃飽太閑跟你聊天嗎 01/28 15:37
s86100:你都已經撞的頭破血流了 老實說我是認為你很可悲才勸你 01/28 15:38
s86100:什麼叫效率?民主是最沒有效率的東西 01/28 16:06
s86100:你萬人響應的運動有效率了嗎?每個人一張嘴什麼效率也沒有 01/28 16:06
s86100:要求效率 我直接把你終身水桶不是一勞永逸? 01/28 16:07
沒關係,要跟你討論這個要討論很久,你本身偏見就很深, 這篇本來也不是在檢討我的功過,而是檢討你身為版主濫權瀆職。 話題拉遠了還是要拉回來,如果你認為這次處分完全沒有不當,請回答以下問題- 1.什麼叫討論版務在版規裡沒有明確定義,容易造成所有版眾的疑惑,批評版主的作為算 不算?檢討版規算不算? 這種沒定清楚的規則你是不是應該要寫得更清楚?像我這次就不 知道請你解開封鎖文章叫討論版務。所以在版規不清的情況下你是不是不該處分版眾? 2.中山版是所有中山學生的共同言論場所而不是你的個版,對吧?請問一下你在修改版規時 有沒有跟大家討論?像是舉辦投票之類的。你憑個人喜好私自修改的版規正當性在哪? 民意基礎在哪? 3.你封鎖蔣公銅像系列文的根據在哪裡?那篇文章哪裡不好讓你覺得不該讓大家繼續討論 下去?你覺得在民主的社會裡為什麼你可以管制大家"不能"討論哪些議題? 我敢打賭你3個問題沒有一個能有正當的解釋,因為你從一開始回覆到現在沒有認真討論過 這些問題,都是在逃避而且轉而攻擊我在中山的作為。謝謝你給我在中山的一些歷史下了極 度帶有偏見的評論,這點我會深切反省。不過我還是必須說如果你都回答不出來不如乾脆 請辭,以免之後因為類似原因被人發動罷免,難堪的下台。 ※ 編輯: york463 來自: 218.211.194.99 (01/29 10:51) ※ 編輯: york463 來自: 218.211.194.99 (01/29 11:00)
philip1205:這板主桶人被噓就鎖文不是第一次囉~ 01/30 22:04
philip1205:寧願被桶 才不要跟他去私底下討論板務 01/30 22:05
philip1205:一點也不公開不民主 01/30 22:05
york463:所以他不敢回了 01/31 14:08
s86100:等判決出來 組長認為我的判決有問題 我再回覆 謝謝 01/31 22:27
s86100:我針對你的問題已經回覆過了 多說其實沒什麼意義 01/31 22:28
kshsJoe:提醒一下要申訴前先詳閱精華區之申訴規範 02/01 20:28
kshsJoe:並附上能力可及所能蒐集到的所有證據 (ex信件水球文章) 02/01 20:30
kshsJoe:若未照規定走 小組長有權直接忽略不予以處理 02/01 20:32
kshsJoe:就會演變成像現在相關人士都在推噓文 可是小組長不出面 02/01 20:33
kshsJoe:在申訴前沒先與版主信件討論 (即未附上來回信件) 02/01 20:35
kshsJoe:也會被視為越級申訴不予處理 02/01 20:35
kshsJoe:非相干人士也禁止參與討論除非小組長同意其言論有必要性 02/01 20:36
kshsJoe:事實上我推這一串也是不被允許的 不過反正這篇尚未被受理 02/01 20:38
kshsJoe:此外 小組長尚未出面受理 s版主不用急著跳出來 02/01 20:39
kshsJoe:倒是我比較意外的是k版主之前說留三個月到現在還沒下台喔 02/01 20:39
dreamwave:樓上正解 02/02 19:13
kshsJoe:因為之前當羽球版主被申訴過所以對這些程序還頗瞭解~ 02/02 21:26
york463:okok!謝謝樓上!我會先寄信給版主!感恩! 02/03 00:00
s86100:感謝KS大解釋 所以我第一句推文就有詢問他是否有寄信 02/03 00:35
※ 編輯: york463 來自: 122.126.0.82 (02/04 22:03) ※ 編輯: york463 來自: 122.126.0.82 (02/04 22:04)
s86100:我修改版規後都會及公告喔~沒有人寄過信給我喔~~~~~~~~~~~ 02/07 01:30
s86100:可參閱版上公告文章~~~~~~~~~~~~~~~~~~~ 02/07 01:30
s86100:對自己的權利可能遭受到損失的同時應該極力去爭取 02/07 01:31
s86100:當然~是在使用正確管道的情況下~ 02/07 01:32
s86100:從來都不關心版上大小事的人~在事後再來用些偏激的手法抗議 02/07 01:33
s86100:我認為這是很不智的事情 只會讓自己一肚子氣 02/07 01:33
s86100:= =第一句少了一個即時的時 02/07 01:34
s86100:你應該要把公告文剪下來呀 我先警告過你才水桶的 02/07 01:35
s86100:不好意思我個人有個疑問 02/07 01:39
s86100:是因為我是版主嗎?所以我寫的東西你都拒絕閱讀 或是看不懂 02/07 01:39
s86100:從頭到尾我就是在講同樣的東西 "你沒有照程序走" 02/07 01:40
s86100:那為甚麼同樣的東西由KS版友論述你就能理解呢 02/07 01:41
s86100:我花了這麼多時間自我警告你到水桶你到在組務版討論這麼久 02/07 01:41
s86100:你仍舊沒辦法理解你被水桶的原因 02/07 01:42
s86100:但當組長認同ks的解釋的同時 你知道你碰壁了 02/07 01:42
s86100:所以只好乖乖遵循組務版的"申訴程序" 02/07 01:42
s86100:那在此徵詢您的意見 下次我是不是直接劣退會比較簡單易懂? 02/07 01:43
1.這就是為何我說不能在版上公開討論版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規定。  請問一下,有誰會知道你在修改版規的時候有沒有人寄信給你討論過?你說沒有大家就要 相信?公眾的事情你為什麼就是不允許大家直接公開討論,一切都要來暗的? 到底有沒有人寄信給你過要怎麼讓大家知道?讓所有人驗證? 2.我承認我不太會使用PTT,所以我以為所有的規定和版規都是像其他版一樣置底,可是來這 個版申訴時沒看到置底文,我就認為申訴是指要照著格式打就好,沒想到經ks大提醒才知 到在精華區裡有申訴規範,所以我才照著流程先寄信給你。  你在前面的確有一直問我為什麼沒有先寄信給你,我以為你是水桶我之後不想讓我來申  訴才一直問我這個問題,想跟我私下解決。而我一直不回應你的原因是因為我認為你在 中山版水桶我的處分已造成我名譽受損、數天喪失在中山版發文和回文的權利,所以我 還是認為要申訴你並且請站方處分你,並不想跟你有私下信件往來。  畢竟,警察抓人被認為抓錯了人,讓人白蹲了幾天牢,不是寫寫信就能了事的吧? 不然何必要設立國賠跟處分執法人員的機制呢? 現在才知道你是要提醒我申訴之前必須要有先跟你通信的流程,那當初真是我太小人了! 這邊跟你說聲對不起,謝謝你的好意提醒。   ※ 編輯: york463 來自: 118.171.103.26 (02/07 16:14)
s86100:不會 02/07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