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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ee457088 信箱] 作者: lee457088 () 標題: Re: 請問浸水桶事由 時間: Wed May 2 00:42:50 2018 ※ 引述《mt580 (K.R )》之銘言: : 可否告訴我私人恩怨的證據在哪??這理由太牽強了 : 我們都是文明人...都會去查證或推論~~ : 其一..我根本沒講任何人!! 某人對號入座~~ : 其二..先去定義雜工的意思吧!! : 其三..怎不去查明檢舉者是否有散布不實主觀言論? : 你要不要去問懂法律的人!! 真的好誇張...還告訴乃論 我只是依板規行事 不太懂你是對於「審案有疑義」還是「告訴乃論」有疑義 如果只看告訴乃論一詞,以我國中淺薄的公民知識 我固然知道他是指刑事案件,也知道雜工泛指工人 然而檢舉人有充分補充您二度暗指檢舉人為雜工,而其本人工作非雜工 然後,我從頭到尾都說過了,我們最後審判的私人恩怨和你說的雜工上述其一二三無關 : 當事人跟受害者是誰?? 希望你還是學生多去看看實務面的真相 : 不要因為遷就某人~-而羅織論罪!!! : 法律是會依據..雙方兩造當事人的行為去判斷的... 我手上就這麼多證據 我當然是先以我手邊具有的證據來表示 : 但你毫無頭緒阿!! 根本躺著也中槍...我是指明誰了 : 而且雜工這用詞哪裡不妥了?? 拜託您~~去問問中央念法律的同學!! 1.我從頭到尾都沒提過審判依據有雜工一詞,為什麼你要這麼鑽牛角尖呢? 2.中央並沒有法律系,更不會有在中央念法律的同學。 : 所以我說你爸在當水電工..工友...雜工...是在貶低人嚕?? : 你要不要去法院提告阿!! 理論上根本不會成立...都幾歲人了?? 沒錯,我知道不會成立,所以我們的判決上一直都沒有在說雜工是貶低的詞彙。 : 真的不會判斷嗎? 因為某人的玻璃心....所以你們也跟著碎了! : 說糞校沒事...說雜工被浸水桶90日!!! 這就是你們的處理能力?? : 真令人佩服了!! 1.這麼不服氣就去向板務申訴吧,申訴成立我自然會受到懲處,這樣我也會上了一課 2.你也可提出申訴,說你認為糞校一詞有侮辱校格 3.我直接說吧說,桶你的原因是因為你具有針對性的發言,不是因為你的措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16.8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ee457088 (140.115.216.87), 05/02/2018 18: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