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FT:謝謝群組長耐心地解說,讓我也覺得合理, 123.193.92.239 05/10 14:05
※ teatea9:轉錄至看板 NCHU-EN91 02/08 13:20
※ limulus:轉錄至看板 Uni-LawServ 02/09 20:53
※ 引述《IFT (宋新齊)》之銘言:
感謝IFT的熱心檢舉
由於多位小組長紛紛反應,僅一個月無新文章有點牽強,也顯示出當初制定規範時的缺失
故群組組務會議決定將時間拉長為三個月
原本IFT站民所檢舉的名單
各小組長仍會一一檢查,若超三個月無新文章才會提報廢版
群組規範廢版的相關條文自即日起亦作修正!!
若造成不便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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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群組長 dream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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