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eigners (笨蛋)
看板Uni-Service
標題Re: [檢舉] joh小組長判決失當2
時間Fri Feb 25 22:13:08 2011
(檢舉文恕刪)
請檢舉者針對以下任一點提出正當論述:
1. 請提出mimipig這個"id"有連續21天未上站的記錄。
2. 請解釋為何在系統自動記錄Record版中的懶惰版主名單內沒有mimipig版主。
(本群組長已根據檢舉文中推文指出的時間(自1/15至2/13止)查詢。)
另,本群組長個人認為一罪不二判(與一罪不二罰概念相類似),
檢舉者所提出的第二次判決失當是在第一次檢舉更改判決後出現的,故視為同一事件,
請檢舉者注意前後次的檢舉內容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再行檢舉。
大專院校群組長 foreig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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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8.128
推 joh:....什麼時候有21天我都不知道= = 218.167.187.76 02/25 23:07
→ obesesheep:yes 的確沒有連續21天未上站的紀錄 163.15.156.79 02/26 21:08
→ obesesheep:唯一僅有的紀錄只有7天*1 14天*1 163.15.156.79 02/26 21:08
→ obesesheep:至於為什麼RECORD裡面沒有出現 163.15.156.79 02/26 21:09
→ obesesheep:誰知道= =,BUG的問題是站方要去找吧 163.15.156.79 02/26 21:11
→ obesesheep:新的判決也許正符合先前板規的規定 163.15.156.79 02/26 21:19
→ obesesheep:也就是14天仍依7天來做處置 163.15.156.79 02/26 21:20
→ foreigners:那一篇請看樓上#1Cg2AdWp所述 124.8.101.1 02/27 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