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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rtclever (超音速の騎士)》之銘言: : ※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 不管如何版規就是要放到使用者能看的到的地方。 : : ^^^^^^^^^^^^^^^^^^^^^^^^^^^^^^^^^^^^^^^^^ : : 今天不管是什麼情況,版主都應該依照版規執行版務 : : 而不是沒有版規,以自由心證為立場下判決 : : ^^^^^^^^^^^^^^^^^^^^^^^^^^^^^^^^^^^^^^^^^^^^^^^^^^^^^ : : 如果今天是屬於人生攻擊的推文,我可以不管 : : 但是今天是你"並沒有版規"做依據的情況下去水桶有欠周當 : : 我警告的原因就很簡單,沒有版規很容易落入版主自己自由心證的主張 : : 版主本身就應該依照版規去處理,而不是無版規就水桶 : : 如果今天你是有版規做依據,我不會說什麼,但是你今天就是沒有版規做你的判決依據 : : joh : 精華區內原來板規這是在CIH上任之前本人即已廢棄不用 並且由本人砍除 : 而且CIH已經提出「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做為執法依據 : 不論是任何版規 都必須在此規範下 而相信CIH並無違反此規定 執法有憑有據 : 不過小組長此篇回應顯然是視此規定於無物 請小組長說明 執法判決都需要用版規決定"水桶長短" 你今天沒有版規依據,要怎麼水桶人? 我希望最近就先定個暫訂版規出來 雙方還有意見要提出的就請提出 joh -- To hurryken : .................現在都流行吐嘈小組長就對啦 ★hurryken 大概吧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92.52 ※ 編輯: joh 來自: 59.124.92.52 (07/12 20:23)
free4u28:推! 我不要戒嚴! 07/12 20:23
albert0303:我實在不想浪費生命在吵這種東西上 只是很不服氣 07/12 22:16
allnewfish:現在的板規 看不出為何A板友要判一個月之久 07/13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