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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成立協會的流程 1.取得主管機關許可籌設文書 2.召開發起人季第一次籌備會 3.公告徵求會員 4.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召開三次以上籌備會議) 5.召開成立大會 6.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及監事會(與5同一天舉行) 7.申請立案 8.登記法人 9.結案 註一:發起人會議、籌備會、理事會、監事應於召開會議7日前將開會通知連同議程以書面寄送開會人員,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註二:各次會議紀錄應於閉會後30日內分發各開會人員,並函報主管機關。(商業團體15日內) 註三:大會應於召開15日前將開會通知連同議程以書面寄送各開會人員,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紀錄之分發同註二。 註四:第1屆第1次理事會應於大會後15日內召開(可於大會當日舉行,但應於召開大會通知中告知;會議紀錄應於成立大會會議紀錄分別製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