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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內老師討論關於都市更新有兩種不同的想法,不知道這裡的同好們的想法和意見 1.(土地使用分區計畫)我們應該重新規劃好都市更新和規劃方面 2.因為台灣的土地使用分區計畫的失靈以及因為抄襲模仿國外系統以致於四不像 所以我們就乾脆讓它爛下去,但藉由開發許可制的控管使土地規劃還是有它的合理性規劃 另一個問題 出於自己無知的問題 1.跟在職生討論土地法34-1,討論到後面在職生說如果少數人不願意服從,可以用"假扣押" 使房屋無法動彈,導致建商或是其他多數決的人無法繼續 請問:不是應該用"假處分"麼?因為是不動產阿?動產才是用假扣押 ?但他又說什麼質 權的,讓我很困惑他在說啥?請問有同好懂這塊的可以說明一下麼!!萬分感激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06.145